§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铁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许淑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欧阳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68,020,423.95 | 1,131,883,669.09 | 3.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06,170,319.31 | 409,254,667.57 | -0.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87 | 1.88 | -0.5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67,248.95 | 69.5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11 | 70.2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54,506.67 | 1,254,506.67 | 33.0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6 | 0.006 | 5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4 | 0.004 | -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6 | 0.006 | 5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1 | 0.31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1 | 0.21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653,911.88 | |||||
合计 | -396,088.1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44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872,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371,4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9,98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梧州市地产发展公司 | 9,607,6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梧州市住宅配套服务公司 | 4,630,3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71,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西梧州融兴贸易有限公司 | 2,646,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建行财富四号-001 | 2,579,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 | 2,465,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就所持有的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江电力”)80.44%股权以19,33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与梧州市电业局(以下简称“电业局”)的事宜与电业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①本次股权转让拟定的转让价格以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作价依据,根据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华桂审字(2006)462号审计报告,桂江电力2006年10月31日的资产总额697,290,686.44元,负债总额为479,162,833.18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8,127,853.26元,本公司持有的该公司80.44%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5,462,045.16元;经双方协商以193,300,000.00元作为本次转让价格。②该笔股权转让款由电业局于2007年12月31日前全部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其中:在2006年12月31日前,电业局应将转让总价款的50%,计人民币96,68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在2007年9月30日前,电业局应将转让总价款的25%,计人民币48,32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在2007年12月31日前,电业局应将转让总价款的25%,计人民币48,30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另外双方商定在电业局向本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累计超过股权转让总价款50%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桂江电力的资产负债移交手续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007年7月19日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电业局签订了关于《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协议约定:①根据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东华桂审字[2007]184号和东华桂审字[2006]462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后桂江电力2006年1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净利润-10,513,960.85元,扣除该期间的欧元汇总损失4,900,120.44元后的净利润-5,613,840.41元由本公司全额承担。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如下:A、2006年12月31日前,电业局将转让价款96,68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内;B、2007年9月30日前,电业局将转让价款24,16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内;C、2007年12月31日前,电业局将转让价款24,15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内;D、2008年9月30日前,电业局将转让价款24,16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内;E、2008年12月31日前,电业局将转让价款24,150,000.00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内。该补充协议已经本公司2007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4499万元,还有4269.62万元尚未收到,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该事项已于2006年12月14日、2007年1月5日以及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承诺:按其所持中恒集团股份数量支付股改对价,且其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此后十二个月内,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总股本的5%。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归上市公司所有。(2)公司第二大股东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其所持有中恒集团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12个月届满后的12个月内,梧州市国资委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中恒集团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中恒集团股份总数的5%。
公司股改方案已于2006年12月18日实施。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期末持有 数量(股) | 初始投资 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1328 | 交通银行 | 906,667 | 119,000.60 | 9,057,603.33 | 14,162,138.5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 - |
公司持有交通银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票906667股,该股票预计于2008年5月15日解禁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报告期末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收市价为9.99元。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淑清
200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