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辛 华先生和尹志华先生因公出在外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尹新全先生和陈直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炳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启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41,156,836.77 | 2,078,523,223.55 | 12.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83,079,392.64 | 1,450,794,823.19 | 2.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994 | 3.907 | 2.2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8,552,468.10 | 194.3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96 | 194.3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284,569.45 | 32,284,569.45 | 82.7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7 | 0.087 | 81.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6 | 0.086 | 79.1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7 | 0.087 | 81.25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77 | 2.177 | 增加0.92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49 | 2.149 | 增加0.897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92,184.91 | ||||
所得税影响 | -73,827.74 | ||||
合计 | 418,357.1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20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55,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71,6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长立信息 | 2,553,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87,4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92,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旭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63,5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8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 1,809,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94,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一季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4,613,409.12元,增加82.70%的原因为:
一、本报告期煤炭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46,515,196.52元,增加72.40%,其中:
1、因精煤销量增加215,460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42,046,314.20元;
2、因精煤销售价格增加217.64元/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65,713,061.86元;
3、因混煤销量增加55,629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4,708,307.60元;
4、因混煤销售价格增加47.67元/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24,047,512.86元;
二、本报告期煤炭产品销售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22,714,826.69元,增加76.39%,其中:
1、外购入洗原煤成本增加230,259,871.08元,其中:
①因购入原煤量增加65,925吨,致使成本增加15,515,448.75元;
②因购入原煤价格增加149.64元/吨,致使成本增加214,744,422.33元;
2、材料增加15,472,920.71元,其中:
①因材料价格上涨,致使材料成本增加4,986,291.47元;
②因原煤产量及入洗原煤量增加,致使材料成本增加10,486,629.24元;
3、工资增加37,667,369.45元;
4、煤炭生产安全费增加13,767,040.00元;(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国复统评[2008]10号文件精神,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从25元/吨调整为45元/吨)
5、矿山冶理恢复保证金增加15,000,000.00元;(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函[2007]96号文件精神,计提矿山治理恢复保证金)
6、其他支出增加10,547,625.45元;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7,665,424.89元,增加736.7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提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6,131,690元,而上年一季度未提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四、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740,132.05元,减少55.40%,其中:
1、防城港运杂费比上年同期减少6,324,009.74元;
2、其他增加583,877.69元;
五、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578,836.90元,增加82.7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盘江股份非流通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市场出售或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2006年至2008年度将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均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今年1、2月份发生严重的凝冻灾害。煤炭产品产量和销售单价比上年同期增加和提高。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加50%以上。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炳军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