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8日上午9:00时
2、 召开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2楼#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振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145,317,21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5,600,000股的56.8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八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八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换姜培生先生、魏垂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期限相同。简历如下:
姜培生,男,1958年12月出生,汉族,大本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技术员,青岛市经济委员会技术改造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副主任,青岛市经济委员会投资与规划处长,青岛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青岛澳柯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现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魏垂珍,女,1957年1月出生,汉族,大本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青岛第二橡胶厂计量处工程师,青岛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处处长、党群工作部部长,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青岛密炼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议案》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5,317,21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5,317,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旭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