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08年4月27日下午2:00在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993,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7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天星主持了此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7年度报告正文》详见2008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07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0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8、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200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10、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1、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盐城天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52)详见2007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以42,993,4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0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天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3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7日下午4:00在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能兴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陈能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