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4月28日上午在北京市西三环南路55号2层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关国亮未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54,739,631.83元,母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267,468.23元、按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8,802,404.7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59,832,256.43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639,612,721.42元,该数值已按照新准则调整);资本公积为1,923,074,866.02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1)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年度共分配股利10,684,649.83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649,147,606.60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13,692,997股。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余额为1,709,381,869.0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08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继续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调整2007年财务报告期初数的议案》
本公司在2007年之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2006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调增2006年年初净资产84,730,160.41元,其中:调减盈余公积97,914,670.11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82,951,605.82元,调减外币报表折算差额306,775.30元,调增2007年年初净资产119,098,922.02元,其中:调减盈余公积94,418,766.0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13,824,463.37元,调减外币报表折算差额306,775.30元。
9、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6月28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方案,由此,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0,387,486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8,464,983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90,387,48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7,422,607股,流通股662,964,879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8,464,98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2,907,128股,流通股795,557,855股,无其他种类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编号:临2008--00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于2008年4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西三环南路55号2层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3日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清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200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54,739,631.83元,母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267,468.23元、按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8,802,404.7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59,832,256.43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639,612,721.42元,该数值已按照新准则调整);资本公积为1,923,074,866.02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1)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年度共分配股利10,684,649.83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649,147,606.60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13,692,997股。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余额为1,709,381,869.0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08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2008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特此决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