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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汪云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绍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翠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24,811,719.571,244,799,091.4514.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08,706,433.25587,199,182.16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7.086.833.6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2,372,877.60-136.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1-138.18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507,251.1121,507,251.11-37.32
    基本每股收益(元)0.250.25-3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230.23-42.5
    稀释每股收益(元)0.250.25-37.5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533.53减少2.9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313.31减少3.1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93,151.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3,125.01
    所得税影响-453,233.14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7,759.43
    合计1,370,803.1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1,10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885,66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1,824,531人民币普通股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674,150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1,674,150人民币普通股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476,57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363,945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31,600人民币普通股
    王五星207,790人民币普通股
    梁瑞芝152,899人民币普通股
    连云港华晶钾盐有限公司13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比例%
    应收票据70,474,204.2049,547,873.1042.23
    应收帐款126,781,221.2987,967,300.2044.12
    预付账款28,277,464.6714,948,558.2789.17
    其他应收款8,389,656.575,418,847.9454.82
    存货323,766,363.77239,225,403.7335.34
    在建工程143,211,668.21105,539,408.0835.69
    短期借款340,312,968.85232,812,968.8546.17
    应付票据1,340,000.002,548,700.46-47.42
    预收帐款35,375,953.9615,256,995.49131.87
    应付利息3,313,407.88922,444.24259.20
    其他应付款62,380,977.5132,923,660.4389.47

    ①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

    ②预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料款的增加。

    ③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辅料等日常经营活动的借支款项增加。

    ④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生产经营储备原料增加以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增加。

    ⑤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持续投入。

    ⑥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投入资金增加。

    ⑦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兑付到期票据。

    ⑧预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⑨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

    ⑩其他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昆明贵研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临时借款。

    (2)利润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项目本期发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比例%
    营业税金及附加1,089,062.531,644,524.65-33.78
    管理费用11,257,451.3220,982,817.74-46.35
    财务费用6,772,348.042,039,496.39232.06
    营业利润25,492,538.0241,345,387.51-38.34
    营业外收入1,824,602.847,700.0023596.14
    营业外支出220,000.0086,115.20155.47

    ①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交流转税同比减少。

    ②管理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技术开发费、物料消耗同比减少。

    ③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借款同比增加。

    ④营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⑤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搬迁新厂区后,处理原厂区废旧物资。

    ⑥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捐赠支出增加。

    (3)现金流量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项目本期发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372,877.60-47,506,122.29-136.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891,955.6233,096,223.51295.49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储备原料增加,以及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

    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1亿元金额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相关决议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截至本报告期末,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在该担保条件下取得的贷款余额为8400万元。

    2、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1.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相关决议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截至本报告期末,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该担保条件下取得的贷款余额为7000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金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该合同事项已于2007年2月14日刊登在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产品销售合同》已全部严格履行完毕。

    4、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2005-2007年度技术改造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相关规定初步测算,子公司申请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为1264万元,2007年度可抵免所得税为1142万元,其余用以后年度新增所得税额进行抵免。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已获得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的审核批准,因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还没有结束,本报告期内未做相应账务处理。

    5、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贵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孙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书》,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昆明贵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3月12日至2008年4月30日,可提前归还,借款年利率为9.47%。该笔款项的本息已于2008年4月1日归还。

    6、本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曹国华先生与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曹国华先生原持有的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2%的股权转让给昆明贵金属研究所,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公司持有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98%的股权,昆明贵金属研究所持有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2%的股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将自追加对价条款失效或触发实施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2、若云锡公司违反前述承诺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其所持有公司股票,则云锡公司承诺将其出售股票的全部所得,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云锡公司无偿转让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江镍业)98%股权至公司后,若出现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2008年度元江镍业净利润分别低于1,021万元、1,300万元和1,900万元的情形,则云锡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4、云锡公司承诺,本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元江镍业的经营业绩出现下面情况,则云锡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公司股份,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I 元江镍业2006年经审计后净利润低于1,021万元;II 元江镍业2006年财务报告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被出具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2)追送股份数量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2,000,000 股。在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等股份变动而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不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追送股份时间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公司将在2006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对价安排。(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股权登记日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5)履约保证云锡公司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追送部分的股份,直至追送股份承诺期满。5、代为垫付承诺。云锡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如有非流通股股东仍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出现非流通股股东因故无法履约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形,云锡公司将先行对该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代为垫付,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云锡公司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6、为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经营发展,云锡公司还承诺:云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后在经营中将避免和放弃与公司同业竞争。云锡公司承诺将后续申请的镍矿采矿权适时和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或注入公司,该项资产转让或注入公司时,需通过公司、云锡公司及相关各方履行法定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2008年2月25日,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和正信审字(2008)5-25号),报告表明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9,462万元,不低于1,300万元。因此,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不需用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08-08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送股比例及每10股送股比例: 每股送0.1股及每10股送1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52元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转增0.2股,每10股转增2股

    ● 股权登记日:     2008年5月7日

    ● 除权除息日:     2008年5月8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5月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5月14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8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利润为13,447,791.54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44,779.15元后,剩余利润为12,103,012.39元,加上2006年度未分配的利润23,160,603.29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35,263,615.68元,资本公积金为322,090,934.69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85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红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按照上述方式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11,001,6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4,262,015.6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减少17,190,000.00元。

    2、发放年度:2007年。

    3、每股税前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4、每股税后红利:根据国家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发放红利每股0.0152元/股;一般机构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不代扣代缴税金,按税前发放红利每股0.028元/股。

    三、 股权登记日、除权日(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7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8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5月9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14日

    四、 分派对象

    截至2008年5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 送股和转增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到实际送股数与本次送股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35,000,00010,500,00045,500,00040.7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50,950,00015,285,00066,235,00059.28%
    股份合计85,950,00025,785,000111,735,000100%

    七、 实施分配及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

    上述利润分配及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85,950,000股增加到

    111,735,00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07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86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电话:0871-8328190

    传真:0871-8326661

    地址:云南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邮编:650106

    九、备查文件: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