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1.2 董事陈守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冷清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裴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6,389,445.99 | 134,697,801.04 | 1.25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5,549,205.94 | -32,775,417.11 | -8.46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7039 | -0.6490 | -8.459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877,812.28 | -24,992.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758 | -24,992.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73,788.83 | -2,773,788.83 | -65.566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49 | -0.0549 | -65.36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49 | -0.054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234 |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景桦 | 406,344 | 人民币普通股 |
卢玉美 | 402,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苏芬 | 331,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翁燕翎 | 27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敖黎明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仁瑀 | 237,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社华 | 235,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莉莉 | 218,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钟乾刚 | 183,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小宾 | 1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短期借款科目由年初数27,212元增加为8,357,212元。其变动原因为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白沙洲支行借款人民币8,330,000元,作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008年1月31日至2009年1月27日止,年固定利率8.217%。本次借款方式为抵押担保借款,抵押物为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土地担保。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4月10日, 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同)与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昌鑫国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4,927,000股转让给昌鑫国资。该股份转让协议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2006年5月,昌鑫国资将收购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中国证监会已受理。
2007年4月,我公司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已受理。目前公司已报送的部分重组资料已超过有效期限,重组有关各方正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对有关方案进行必要补充和修订,补充修改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将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重大资产重组互为前提、结合进行,因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需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召开。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对我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到下一报告期末仍未完成,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仍为亏损。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清桂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