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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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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ST天华     编号:临2008-025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1年度接受原大股东珠海天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天华电气有限公司无偿捐赠的其持有的天华骏烨功率元器件有限公司合计90%的股权,该股权金额合计58,509,539.19元,扣除按33%的所得税税率计提的19,308,147.93元递延税款后(由于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司在计提上述所得税时未考虑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余额39,201,391.26元计入了资本公积。

      现根据黄石弘宇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黄弘师汇鉴字(2008)第001号专项报告确认,根据鉴证报告所示:本公司截止2001年末,在考虑了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后,应交所得税余额应为1,551,146.18元,而本公司帐面反映应交所得税余额77,504.00元,递延税款余额为19,308,147.93元,故应补提应交所得税1,473,642.18元,同时将原未考虑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而多计提的递延税款19,308,147.93元予以冲回,相应调增资本公积年初数17,834,505.75元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余额。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ST天华     编号:临2008-026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

      决议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4月28日上午在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建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1年度接受原大股东珠海天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天华电气有限公司无偿捐赠的其持有的天华骏烨功率元器件有限公司合计90%的股权,该股权金额合计58,509,539.19元,扣除按33%的所得税税率计提的19,308,147.93元递延税款后(由于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司在计提上述所得税时未考虑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余额39,201,391.26元计入了资本公积。

      现根据黄石弘宇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黄弘师汇鉴字(2008)第001号专项报告确认,根据鉴证报告所示:本公司截止2001年末,在考虑了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后,应交所得税余额应为1,551,146.18元,而本公司帐面反映应交所得税余额77,504.00元,递延税款余额为19,308,147.93元,故应补提应交所得税1,473,642.18元,同时将原未考虑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而多计提的递延税款19,308,147.93元予以冲回,相应调增资本公积年初数17,834,505.75元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余额。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四、《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7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02.72万元。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8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报酬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表现,公司2008年度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公司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审计报酬为40万元。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的议案》

      公司A股股票自1996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由于公司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已三年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披露2006年度报告后,流通股份停止交易;2007年5月25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

      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027,151.9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出具《关于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之恢复上市保荐书》,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将为公司出具《关于中茵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恢复上市的评判标准,本公司已具备恢复股票上市的实质条件,决定按规定在2007年报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之恢复上市申请书》。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1)会计政策变更

      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其指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2006年11月颁布的“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及财政2007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重分类事项如下:

      年初原固定资产价值余额1,607,749.28元,现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年初价值余额1,607,749.28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长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状,拟将公司董事长报酬确定为30万元/年。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高管人员报酬及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关于董、监事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08年 5月28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董、监事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⒈会议时间:2008年 5月 28日上午9:30

      ⒉会议地点:苏州中茵皇冠酒店会议室

      ⒊会议内容:审议上述九项事项

      ⒋出席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⑵凡在2008年5 月2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⒌出席会议办法

      ⑴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⑵会议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⑶登记时间:截止2008年5月27 日下午17:00前,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见附件)。

      ⑷会议联系人:吴年有 曹燕伟

      联系电话:0714-3066686;0714-3066675

      传真:0714-3066685

      邮政编码:435003

      ⑸本次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全权代理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登 记 表

      截止2008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本人/公司持有S*ST天华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签名)/公司名称(盖章):

      是否签发委托书:是/否

      股东帐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传    真:

      邮政编码:                         填表日期: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ST天华     编号:临2008-027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4月28日在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韩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㈠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是依法运作的。公司的决策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的程序和决议的权限合法,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㈡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07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是真实客观的。

      ㈢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㈣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募交易行为,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发生。

      ㈤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ST天华     编号:临2008-028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恢复上市推荐人有关情况的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07年与平安证券签署了《平安证券与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代办股份转让一揽子协议》(详见2007年10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终止了上述协议。

      为保证公司恢复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近日与银河证券及国元证券签署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公司委托银河证券担任本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或担任本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银河证券同意接受委托,并与本公司共同委托国元证券为本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副主办券商,当银河证券丧失主办券商资格时,本公司委托银河证券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转移至国元证券。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ST 天华 编号:临2008-029 号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公司(原名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 年5 月25日被暂停上市后,积极为恢复上市开展工作,公司2007 年年报已于2008 年4月30 日公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度盈利4602.72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恢复上市未被核准;

      (六)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上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七)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公司因故解散或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因此公司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本公司的股票有被终止上市的可能。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