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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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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任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守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冀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616,577,805.339,315,749,302.673.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136,297,000.623,081,197,994.02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7.807.661.8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7,373,503.7011.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67-0.03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820,094.9653,820,094.9625.54
    基本每股收益(元)0.130.131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12630.126322.27
    稀释每股收益(元)0.130.1318.1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72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621.6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037,231.20
    合计3,037,231.2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56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23,749,63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556,46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13,801,34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191,54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657,42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967,26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933,3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4,877,57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4,720,961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671,63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蓝星新材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蓝星新材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履行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新增股份股权过户完成后内36个月内不进行交易。

    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建明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蓝星新材         编号:临2008-014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08年4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九名董事,实到九名董事;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建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08 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08年5月10日届满。公司董事会认真地审查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提名下列人员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冯益民、李守荣、刘韬、王建军、焦崇高、黄继为董事候选人。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提名:孙燕红(女)、管维立、孟全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钟莉蓉、高长有、史献平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提名的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

    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二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四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北苑路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亿元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原在北京银行北苑路支行的贷款已到期,为保证正常经营之需要,特向该行继续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期限一年,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5亿元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的贷款已到期,为保证正常经营之需要,特向该行继续申请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期限一年,由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有银行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经营之需要,特向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2007年审计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7%,目前公司担保总额(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时间:2008年5月22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程:

    1、 审议并选举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审议并选举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及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五。

    (四)、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五)、会议登记事宜

    1、登记手续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2008年5月20日 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七楼公司证券处

    (3)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七楼公司证券处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411094

    传    真:(010)64429425

    联 系 人:冯新华、李桢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益民,男,1970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济南有机化工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董事长,济南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厂长、党委书记,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蓝星新材料厂厂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李守荣,男,1967年7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机械化清洗工程公司经理,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工程办副主任,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副总工程师,中蓝晨光院副院长,蓝星成都电子设备厂副厂长,蓝星信息设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车集团公司连锁事业部主任,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韬,男,1968年7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合成橡胶集团公司职员、生产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生产经营办主任。

    王建军,男,1967年11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蓝星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北京化工机械厂副厂长,西南化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化工机械厂厂长,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焦崇高,男,1969年5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财经办财务处处长、本公司董事。

    黄继,男,1957年3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级营销师。历任兰州市毛条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甘肃省进出口贸易集团副总经理,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孙燕红,女,195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半导体器件厂车间主任,北京市财政局处长。现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管维立,男,1943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副教授。历任北京工业大学教师,美国数字设备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瑞典管理学院访问教授,北京工业大学系主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处长、副司长、司长,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裁,美国通用电气金融公司亚太副总裁,中华企业咨询公司总裁等职。现任北京百慧勤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东风汽车、华北制药、吉电股份独立董事,深发展监事。

    孟全生,男,1943年3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化工大学教师,化工部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司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等职。现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附件三: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现就提名孙燕红女士、管维立先生、孟全生先生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2008年4月29日

    附件四: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燕红、管维立、孟全生,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孙燕红 管维立 孟全生 

    2008年4月29日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蓝星新材         编号:临2008-015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三名监事,实到三名监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宗刚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2008 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8 年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08年5月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审查了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资料,认为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提名:宗刚、林章明为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须经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另外一名人选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王红霞女士担任。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宗刚,男,1968年6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兰州清洗总厂销售经理,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主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纪监处处长,现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监事办副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章明,男,1968年11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企业法律顾问。历任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团委书记,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企划处、监事处科长,现任公司监事处处长。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简历

    王红霞,女,1973年3月31日出生,大专毕业,中共党员,助理政工师。历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科员。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