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特别报道
  • 9:专版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环球财讯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专栏
  • T1:年报特刊
  • T2:年报特刊
  • T3:年报特刊
  • T4:年报特刊
  • T5:年报特刊
  • T6:年报特刊
  • T7:年报特刊
  • T8:年报特刊
  • T9:年报特刊
  • T10:年报特刊
  • T11:年报特刊
  • T12:年报特刊
  • T13:年报特刊
  • T14:年报特刊
  • T15:年报特刊
  • T16:年报特刊
  • T17:年报特刊
  • T18:年报特刊
  • T19:年报特刊
  • T20:年报特刊
  • T21:年报特刊
  • T22:年报特刊
  • T23:年报特刊
  • T24:年报特刊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特别报道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商学院
  • B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8:路演回放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地产投资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D69:信息披露
  • D70:信息披露
  • D71:信息披露
  • D72:信息披露
  • D73:信息披露
  • D74:信息披露
  • D75:信息披露
  • D76:信息披露
  • D77:信息披露
  • D78:信息披露
  • D79:信息披露
  • D80:信息披露
  • D81:信息披露
  • D82:信息披露
  • D83:信息披露
  • D84:信息披露
  • D85:信息披露
  • D86:信息披露
  • D87:信息披露
  • D88:信息披露
  • D89:信息披露
  • D90:信息披露
  • D91:信息披露
  • D92:信息披露
  • D93:信息披露
  • D94:信息披露
  • D95:信息披露
  • D96:信息披露
  • D97:信息披露
  • D98:信息披露
  • D99:信息披露
  • D100:信息披露
  • D101:信息披露
  • D102:信息披露
  • D103:信息披露
  • D104:信息披露
  • D105:信息披露
  • D106:信息披露
  • D107:信息披露
  • D108:信息披露
  • D109:信息披露
  • D110:信息披露
  • D111:信息披露
  • D112:信息披露
  • D113:信息披露
  • D114:信息披露
  • D115:信息披露
  • D116:信息披露
  • D117:信息披露
  • D118:信息披露
  • D119:信息披露
  • D120:信息披露
  • D121:信息披露
  • D122:信息披露
  • D123:信息披露
  • D124:信息披露
  • D125:信息披露
  • D126:信息披露
  • D127:信息披露
  • D128:信息披露
  • D129:信息披露
  • D130:信息披露
  • D131:信息披露
  • D132:信息披露
  • D133:信息披露
  • D134:信息披露
  • D135:信息披露
  • D136:信息披露
  • D137:信息披露
  • D138:信息披露
  • D139:信息披露
  • D140:信息披露
  • D141:信息披露
  • D142:信息披露
  • D143:信息披露
  • D144:信息披露
  • D145:信息披露
  • D146:信息披露
  • D147:信息披露
  • D148:信息披露
  • D149:信息披露
  • D150:信息披露
  • D151:信息披露
  • D152:信息披露
  • D153:信息披露
  • D154:信息披露
  • D155:信息披露
  • D156:信息披露
  • D157:信息披露
  • D158:信息披露
  • D159:信息披露
  • D160:信息披露
  • D161:信息披露
  • D162:信息披露
  • D163:信息披露
  • D164:信息披露
  • D165:信息披露
  • D166:信息披露
  • D167:信息披露
  • D168:信息披露
  • D169:信息披露
  • D170:信息披露
  • D171:信息披露
  • D172:信息披露
  • D173:信息披露
  • D174:信息披露
  • D175:信息披露
  • D176:信息披露
  • D177:信息披露
  • D178:信息披露
  • D179:信息披露
  • D180:信息披露
  • D181:信息披露
  • D182:信息披露
  • D183:信息披露
  • D184:信息披露
  • D185:信息披露
  • D186:信息披露
  • D187:信息披露
  • D188:信息披露
  • D189:信息披露
  • D190:信息披露
  • D191:信息披露
  • D192:信息披露
  •  
      2008 年 4 月 30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32版:信息披露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负责人顾建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 本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审阅。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73,916,024,07871,083,141,2163.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23,764,073,13423,008,970,484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523.403.5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3,174,171601.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023570.29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911,710766,911,71039.75
    基本每股收益0.11350.113533.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11100.111033.90
    稀释每股收益0.10510.105134.5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233.23增加0.7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

    3.163.16增加0.6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处置非流动固定资产净损益415,684
    政府补助16,471,443
    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145,577)
    所得税影响金额(91,55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1,021)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6,628,97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399,728名,其中A股股东398,314名,H股股东1,414名。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流通股数量股份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706,898,997境外上市外资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1,006,24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0,999,68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7,542,40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20,552,05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419,98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2,445,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10,099,8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627,143人民币普通股
    通用电气资产管理公司-GEAM信托基金中国A股基金7,845,49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今年一季度,中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内市场钢材价格不断攀升。1月底2月初南方遭受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共欠产生铁约17万吨、粗钢约21万吨、钢材约19万吨。本公司尽力克服雪灾带来的生产困难,努力化解主要原燃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生产经营仍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008年1-3月,本集团共生产生铁340万吨、粗钢379万吨及钢材347万吨(其中本公司生产生铁306万吨、粗钢337万吨、钢材30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约33.33%、32.98%及33.98%。报告期,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9.75%,主要原因系公司钢材产品销售数量增加、销售价格上升。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2007年年末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

    会计项目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工程物资34.20%报告期公司工程用物资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44.01%报告期公司进口押汇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45.52%报告期公司支付职工2007年末未及支付的工资奖金所致。
    应付股利-38.34%报告期公司支付母公司股利所致。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30.05%报告期汇率变动所致。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

    会计项目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77.19%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77.52%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199.31%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及出口关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149.36%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267.69%报告期公司工程完工利息费用化及贷款利率上调所致。
    投资收益305.14%报告期公司联营、合营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88.50%报告期公司无自然灾害捐赠所致。
    所得税费用146.40%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及税率变动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38.15%报告期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1.52%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44%报告期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67%报告期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支付股利的现金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8.95%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出的以下特殊承诺延续至报告期:

    ①股改方案实施后,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后24个月内,集团公司持有的国家股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向特定投资者转让,其中,股权激励对象的持有期遵循相关政策规定,特定投资者获得集团公司转让的股票后在上述期间内也须继续履行与集团公司相同的持有期承诺。

    ②集团公司支付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集团公司同时声明如下:

    ①若集团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将依法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对本公司其他股东因集团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集团公司愿意承担补偿责任。同时,集团公司自愿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章“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有关条款的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集团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否则集团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报告期内,集团公司完全遵守了该等承诺。

    除上述承诺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

    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证券代码简 称期末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期末账

    面值

    期初账

    面值

    会计核算科目
    1601857中国石油35,000584,500602,7001,083,600交易性金融资产
    2601390中国中铁33,000158,400233,640379,170交易性金融资产
    3601898中煤能源12,000201,960199,680-交易性金融资产
    4601186中国铁建20,000181,600195,800-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 计-1,126,4601,231,8201,462,77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顾建国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一五”后期结构调整规划。该规划结合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马钢合肥公司”)环保搬迁编制,总投资人民币199.7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81.57亿元,铺底流动资金人民币8.93亿元。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在公司本部建设2座50孔7m大容积焦炉,1台450m2烧结机,1座5000 m3高炉,1座300t转炉,1套1580mm热连轧机,1套1550mm冷连轧机和2套热镀锌机组,以及1套153.3MW CCPP发电机组等公辅配套系统。在马钢合肥公司建设1700mm冷轧厂,建设板材加工配送中心等项目。该规划项目建设期2年。

    该规划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批准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程,决定2008年6月17日上午九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在马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克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会议认为,本期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也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一五”后期结构调整规划。

    会议认为,公司“十一五”后期结构调整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钢铁主业,有利于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规划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该规划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两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1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时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订于2008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0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6、审议及批准公司“十一五”后期结构调整规划。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凡于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登记方法(H股股东另行通知)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

    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9:00-12:00,14:00-17: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继红、何红云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9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6月1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