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9日上午9:00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传化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名,所持(代理)股份92,762,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4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应天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51.24万元,比上年增长10.14%;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8,267.18万元,比上年增长3.58%;每股收益0.53元,净资产收益率14.40%。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56,000,000股增加至202,8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徐观宝回避表决。同意13,202,5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中,公司预计需向银行进行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的借款。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年3万元(含税)调整为每年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同意92,76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刘今强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07 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于2008年4月9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站。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