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有关承诺的公告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8-009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有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就其因疏忽而无意中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于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前11天买入公司49373股股份的事件作出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因一时疏忽,在忘记公司年报披露时间的情况下,于2008年3月14日买入本公司股票49373股。因公司年报披露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此举无意中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该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为此,对该事项,本人特作如下承诺:本人将在上述股票购入日届满六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08年9月15日售出该49373股股票,若有收益,则全部收益归华海药业所有,若亏损,则由本人自己承担。同时,在上述期限内,本人放弃该49373股股份的表决权。
承诺人:陈保华。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