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8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3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字[2008]356号),自2008年3月2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8年4月25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1,827户,净认购金额为 1,388,444,274.71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共计252,205.13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8年4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账户。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1,388,444,274.71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252,205.13份,两项合计共1,388,696,479.8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699,593.27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4月3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