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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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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专家:挂钩类理财产品不应一棍子打死
    2008年05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真龙
      ⊙本报记者 唐真龙

      

      前段时间,挂钩类理财产品的零收益风波闹的沸沸扬扬,使得不少投资者对挂钩类理财产品产生了怀疑。建行理财专家认为,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不应将某一类产品一棍子打死,而是应该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理性选择理财产品。

      日前,记者从建行上海分行了解到,建行于2007年4月发行的一款汇得盈“H股回归”理财产品已于今年4月底到期,产品取得了22.18%的年收益率。此外,成立于2007年10月的交通银行“得利宝QDII-新澳视群雄”系列12款产品于2008年4月25日向客户支付首次收益。其中以澳大利亚元货币计价的系列产品获得平均16%的年收益率(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日元、澳元、欧元),以新西兰元货币计价的系列产品获得平均20%的年收益率(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日元、澳元、欧元)。

      建行理财专家认为,前期媒体报道的某银行系理财产品,挂钩几个国内银行H股的相对表现,产品收益率依据“15%-相对表现”支付。引起客户不理解的是:客户当初以为投资的是H股,即看涨H股,结果实际理财产品挂钩的并不是股票的涨幅,而仅仅是股票的相对表现,即看好股票相关性。只有在几个股票涨跌幅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拿到15%的收益率。而结果却是股票虽然涨了,挂钩资产的相关性却差了,导致了客户零收益——这才是客户不满的真正原因,即客户在购买产品时并未理解产品的投资理念。

      由此可见,并不是该产品本身不符合市场需求,而是由于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本身所挂钩标的的投资情况没有足够的认识。试想,如果当初确实有投资者看好几个国内银行H股的相对表现,而不是绝对表现,那么上述银行系的理财产品就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更设定了保本机制保障投资本金安全。

      虽然理财产品“零收益”现象的出现使得投资者对挂钩类理财产品产生了一定的质疑,但投资者不应将此类产品全盘否定。从海外理财市场的实践来看,挂钩类产品的发行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这类产品可以与股票、商品、指数、外汇等市场上已有的投资标的挂钩,结构设计灵活,并可完全保证或部分保证本金。应该说,此类产品可以在保障本金的前提下参与高风险市场的投资,既降低了投资风险,同时又拥有获取高收益的机会。

      据了解,一些银行会同时提供了“看涨”和“看跌”两款产品,那么可以想见,到期时,必然会有一部分客户会是“零收益”甚至“负收益”。因此若片面追求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是“正收益”和“高收益”,那么必然会导致银行选择产品的主观判断风险增加,并最终使得客户对银行产品的自主可选择性减弱,并进一步导致投资风险上升。

      当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宣传和销售挂钩类产品时,也应详实地向客户介绍该产品的挂钩标的及产品结构,全面揭示产品的投资风险。

      面对市场上推出的形形色色的挂钩类理财产品,建行相关人士提醒投资者,理性选择理财产品。首先,投资者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购买理财产品,都应对投资标的市场有个大概了解,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选择投资方式。其次,投资者应独立判断银行的理财产品是否与自己的投资理念相契合,或通过咨询相关理财专家后是否能认同产品的投资方向。最后,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