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4日
2、召开地点:福州实达科技城九楼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邹金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0,288,943股,占总股本351,558,394股的45.5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等事宜的议案》:
1、因情况变化,公司同意将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由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同意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公司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同意公司申请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总表决情况:160,28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律师出具的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江成、李青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ST实达 编号:第2008-024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司曾多次就我司因替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农”)在银行的借款担保而被起诉事宜发布公告,截止2007年底我司共替福建三农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本金为9657.19万元人民币。近日我司接到福建三农通知,福建三农已和其中部分银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和《减免利息协议》,并已归还部分借款,具体如下:
1、日前福建三农已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确定截至协议签署日福建三农尚欠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借款本金1600万元、利息408.835284万元。福建三农目前已归还上述本金的20%,即人民币320万元,其余本金由福建三农在5年内等额分期偿还(每年还款日期为该年的12月31日前)。在福建三农履行本金还款计划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将免除福建三农所欠利息及以后新增的利息。
2、日前福建三农已和农行三明分行签署了《减免利息协议》:确认截至2008年4月7日福建三农尚欠农行三明分行借款本金1100万元、利息211639.65元。福建三农目前已归还上述本金的20%,即人民币220万元,其余本金由福建三农在8年内等额分期偿还(每年还款日期为该年的12月31日)。在福建三农履行本金还款计划后农行三明分行将免除福建三农所欠利息及以后新增的利息。
3、日前福建三农(含三农进出口公司)已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签署了《减免息协议书》:确认截至2007年11月20日福建三农(含三农进出口公司)尚欠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借款本金33936744.70元、利息7106014.78元。福建三农目前已归还上述本金的20%,即人民币6787348.94元(其中4587348.94元由我司提供担保),其余本金由福建三农在4年内等额分期偿还(每年还款日期为该年的12月31日前)。在福建三农履行本金还款计划后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将免除福建三农所欠利息及以后新增的利息。
福建三农和三个债权银行签署的上述三个协议及已归还的部分借款本金,使我司替福建三农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本金余额下降了9987348.94元人民币,我司可在当期转回或有负债损失9987348.94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