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将被视为不合规申购订单。
投资者须于2008年5月7日(T-1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申购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投资者填写的《询价申购订单》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4、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5月8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与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机构投资者提交的《询价申购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七)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08年5月12日(T+2日)的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00,000万元(400万手),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规模的10%,即40,000万元(40万手)。如网上发行部分出现认购不足,则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8年5月8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的发行代码为“751998”,简称为“08华能G1”。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若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则启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发行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认购数量上限为40万手(400万张,40,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认购。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08年5月8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上证所传送的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申购后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08年5月9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清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认购无效。
四、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
联 系 人:谷碧泉、周晖、贾文心、郑清、周迪、徐玉玮、陆剑峰
联系电话:010-66491999
传 真:010-66491888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联 系 人:窦长宏、杨霞、吴磊、汤峻、陈智罡、徐晨涵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 真:010-84868323
发 行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申购表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O) | 移动电话(M)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利率询价区间为5.10%-5.40%)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注: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3、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 |||||
销售人名称(及比例) | 1、 | 2、 | 3、 | ||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5月7日15:00时前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010-84049811,咨询电话:010-64065908。 | |||||
3、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主承销商向申购人发出《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 | |||||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
1、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申购表。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申购上限为40亿元(含40亿元)。
5、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10%-5.4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5.15% | 200 |
5.25% | 400 |
5.33% | 700 |
5.38% | 1500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38%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8%,但高于或等于5.33%时,有效申购金额7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3%,但高于或等于5.25%时,有效申购金额4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5%,但高于或等于5.15%时,有效申购金额2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5%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6、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8年5月7日15:00时前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7、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84049811;咨询电话:(010)6406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