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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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送红股0.2股,每10股送红股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7元。
● 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6股
●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9日
● 除息、除权日:2008年5月12日
● 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15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5月13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在2008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43,104,119.06元(母公司数,下同),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709,820.42元,扣除2007年分配的普通股股利21,000,000.00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4,310,411.91元,2007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8,503,527.57元。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0.30元(含税),共计分配32,200,000.00元,剩余106,303,527.5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84,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积金尚余104,334,724.56元。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0.03元
5、每股税后红利: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07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元。
三、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9日
2、除息、除权日:2008年5月1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15日
4、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5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5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本次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81,545,439 | 65,236,351 | 146,781,79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8,454,561 | 46,763,649 | 105,218,210 |
股份合计 | 140,000,000 | 112,000,000 | 252,000,000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19元/股
八、咨询事宜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10-80489305 传真:010-80491684
3、联系地址:北京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5层
邮 编:101318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正文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