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天桥
股票代码:60065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人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8层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5728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8年4月27日与北京东方国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该《股份转让协议》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沟通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包括口头形式在内的任何形式)后正式生效。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占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12.07%),从而成为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五)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控股股东并上级主管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关于“青鸟天桥”重组方案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1元的总价格,收购北京东方国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所持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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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8号
3、法定代表人:陈玉华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3400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1092684-4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房地产、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转让、技术服务;资产受托管理;资产托管、重组、财务管理的咨询、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机械电子设备、汽车租赁。
9、经营期限:50年
10、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地税):110102710926844
1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8层
12、邮编: 100081
13、电话: (010)62157283
14、传真: (010)621573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达投资成立于2000年8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中国信达上级主管部门为财政部。2008年4月,信达投资进行股东结构调整前,其股东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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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为消除信达投资与其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现象,信达投资的其他股东将所持信达投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信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信达投资成为中国信达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信达系经国务院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于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00亿元,注册资本金来源为财政部全额划拨。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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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子公司、关联企业及核心企业情况
1、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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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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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
信达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酒店经营和投资业务。具体产业经营状况如下:
(1)房地产开发业务
信达投资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方针,在房地产业务方面统筹规划,科学决策,优化布局,严格项目管理,创新营销模式,不断推进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经营的良性互动,房地产业务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截止2007年底,房地产开发在建面积135.79万平方米,可供直接开发土地储备288.92万平方米,相应的规划建筑面积411.58万平方米。
(2)酒店经营业务
酒店经营以“结合星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实现酒店硬件与软件水平的同步提高”为中心,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提高服务品质,优化营销策略,完善激励机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营收入稳步增长。2007年,信达投资酒店企业实现收入4.7亿元,净利润3,597万元。
(3)投资业务
信达投资通过资本运营、战略投资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业务,取得较好业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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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7年、2006年数据来源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3496号审计报告;2005年数据来源于首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华审字[2007]第007号审计报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投资在最近五年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最近三年内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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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在最近五年内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而接受处罚。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投资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共有4家,具体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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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信达投资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5%以上权益或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ST天桥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收购目的
信达投资基于现有经营状况、经营规模以及自身的长远发展战略,通过本次收购成为ST天桥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参与ST天桥重组,将下属优质房地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重新打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使上市公司业务得以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ST天桥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信达投资拟以下属房地产企业股权认购ST天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从而继续增持ST天桥股份。信达投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最大限度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08年4月26日,东方国兴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达成决议,同意与东方科技、信达投资以1元的价格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按该协议约定将尚登记在东方国兴名下的ST天桥6,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信达投资。
(二)2008年4月26日,东方科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达成决议,同意与东方国兴、信达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意按前述转让协议约定以1元的价格将分立取得的ST天桥6357.88万股股份中的6,000万股转让给信达投资。
(三)2008年3月6日,信达投资2008年第2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以1元的总价格协议收购东方国兴所持6,000万股ST天桥股份(占ST天桥股份总数的12.07%)。
(四)2008年3月12日,信达投资2008年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1元的总价格协议收购东方国兴所持6,000万股ST天桥股份(占ST天桥股份总数的12.07%)。
(五)2008年3月11日,中国信达《关于“青鸟天桥”重组方案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同意信达投资以1元的总价格协议收购东方国兴所持ST天桥6,000万股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情况
(一)本次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情况
根据东方国兴2007年9月30日召开的2007年第7次股东会决议和同日签署的分立协议,东方国兴进行了分立。东方国兴持有的青鸟天桥63,578,766股股份,占青鸟天桥总股本的12.79%,由分立新设的东方科技持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尚未完成。
信达投资与东方国兴、东方科技于2008年4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信达投资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东方国兴所持ST天桥6,000万股股份,占ST天桥股份总数的12.07%。收购完成后,信达投资成为ST天桥的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股份转让方):东方国兴
乙方(股份受让方):信达投资
丙方:东方科技
2、转让股份和比例
东方国兴所持有的ST天桥6,000万股股份,占ST天桥股份总数的12.07%。
3、股份转让价格
(1)信达投资、东方国兴和东方科技三方同意,东方国兴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6,000万股ST天桥股份转让给信达投资。
(2)东方国兴对股份转让的背景和价格已有充分的认识,同意不以“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4、本协议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①协议须经东方国兴、东方科技和信达投资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②ST天桥重组预沟通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包括口头形式在内的任何形式);
③前述生效条件中任一项不能满足时,三方将另行协商并终止本协议。三方各自承担因签署本协议和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费用。
(2)除前款所规定原因外,本协议可以因以下任一原因的出现而解除或终止:
①本协议履行完毕;
②东方国兴、东方科技和信达投资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③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声明或保证,导致另一方根据本协议所享受的权利受到重大损害,守约方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任一方就对方的违约行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天桥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达投资未持有ST天桥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达投资持有ST天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6,000万股,占ST天桥股份总数的12.0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无质押、抵押、冻结等限制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来源
信达投资为本次收购所支付的价款来源为信达投资合法取得的资金,无直接或间接来源于ST天桥及其关联方的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重声明:本次股份受让所需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无直接或间接来源于ST天桥及其关联方的资金。
二、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所支付的价款由信达投资按股份转让协议规定向东方国兴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购买资产及后续持股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达投资拟参与实施的ST天桥资产重组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下称“重组方案”)要点为: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ST天桥本着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进行资产出售和债务剥离。
(二)ST天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为支付方式购买信达投资下属房地产企业的股权资产。
本次重组方案通过证监会正式核准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进一步增加对ST天桥的持股比例,ST天桥主营业务将由信息技术转变为房地产开发。
二、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鉴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履行合法程序对ST天桥《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
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ST天桥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有关各方依法做好相应的职工安置工作,同时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ST天桥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和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按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严格遵照上交所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提议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和设置。
六、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根据信达投资与东方国兴、东方科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ST天桥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董事会改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适当的时候对董事长及董事候选人进行推荐。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ST天桥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ST天桥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信达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ST天桥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资产等方面的独立性。
(一)保证ST天桥人员独立
1、保证ST天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保证ST天桥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信达投资以及信达投资控股企业之间双重任职。
2、保证ST天桥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于信达投资及关联公司。
3、保证信达投资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经理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信达投资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ST天桥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ST天桥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ST天桥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信达投资及信达投资的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3、保证ST天桥的住所独立于信达投资。
(三)保证ST天桥的财务独立
1、保证ST天桥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ST天桥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ST天桥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信达投资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ST天桥的财务人员不在信达投资兼职。
5、保证ST天桥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ST天桥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达投资不干预ST天桥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ST天桥机构独立
保证ST天桥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信达投资的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信达投资行为规范,不超越股东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ST天桥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ST天桥业务独立
1、保证ST天桥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ST天桥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保证ST天桥业务独立,不与ST天桥进行同业竞争。
3、保证尽可能减少ST天桥与信达投资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与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同业竞争状况
1、中国信达
本次本益变动前,信达投资控股股东中国信达与ST天桥不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成为ST天桥实际控制人,如ST天桥重组方案顺利实施,ST天桥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中国信达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部分子公司从事的少量房地产业务,由于历史原因,将不能进入上市公司,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
华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和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银建国际”)从事少量房地产业务。
(1)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27日,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民田路中心商务大厦23层7-11单元,法定代表人顾建国,注册资本为港币23,400万元,企业类型为独资经营(港资),为华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各类实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企业股权和资产管理业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均由其子公司完成:
①信达建润地产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为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东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0%、信达投资持股30%和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该公司拟从事一级土地开发,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构成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②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8亿元,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21.43%;北京东环置业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22.62%;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37.01%;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1.20%;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7.74%。其中北京东环置业有限公司为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③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6年1月3日,住所在杭州市保俶路80号,法定代表人顾建国,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股90%,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房屋维修,经营房地产所需的各类材料、设备销售。
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I、慈溪市三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义乌市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慈溪市三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项目为慈溪丽晶大厦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793万平方米,截止2008年3月31日,该项目基本销售完毕。
II、杭州华建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9%股权;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杭州君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
杭州华建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建项目,土地储备面积为0。
III、湖州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绍兴建材城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湖州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在建项目为天园颐城项目,该项目位于湖州市区人民路西侧、飞英路北侧,占地面积为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将建造商贸、文化娱乐、酒店、居住及办公用房,容积率3.5。
(2)银建国际
华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Catic Ltd.持有银建国际22.90%股权。银建国际为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171,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9楼4901室,主要从事中国房地产、基建及上市股份的投资业务,在香港及中国大陆开拓金融投资机会,通过收购不良资产、提供有关收购、兼并及重组证券的顾问服务。
Catic Ltd.是一家BVI公司,没有从事具体业务。
银建国际的房产项目:
①东环国际花园项目:位于沈阳铁西区,已全部完成。
②四合院项目:位于北京市三眼井文物保育区,由于奥运会影响,进度缓慢。
2、信达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达投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酒店经营,与ST天桥不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及ST天桥重组完成后,ST天桥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信达投资控股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商品销售和资产管理为主业,但存在少量房地产业务,具体情况为:
(1)海南万立达实业有限公司
同达股份持有5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产权收购兼并经营、高科技产业投资等。该公司主要资产为经竞拍取得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一处2.88万平方米的房产。
(2)广州市德裕发展有限公司
同达股份持有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境雕塑、园林绿化、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现正在广州开发一处小型商业住宅。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中国信达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ST天桥重组完成后可能形成的潜在同业竞争。中国信达出具《关于重组ST天桥涉及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函》承诺:
(1)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ST天桥及ST天桥其他股东的利益。
(2)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现有项目开发完毕后,将不再开发新的房地产项目,并拟对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更名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取消营业执照范围中的房地产业务。
(3)除上述内容之外,中国信达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纳入ST天桥重组范围的其他房地产业务,今后也不再发展其他房地产业务,不会与ST天桥产生直接的同业竞争。
2、信达投资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避免现有及潜在同业竞争,信达投资出具《关于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关于ST天桥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股份”)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信达投资承诺:将本着有利于ST天桥发展的原则,继续支持ST天桥发展房地产业务,在与ST天桥可能涉及到同业竞争的投资项目、处理由于同业竞争而发生的争议、纠纷时,保持中立。
(2)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同达股份、ST天桥外的其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从事与ST天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损害ST天桥及ST天桥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中国信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信达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对于在ST天桥重组完成后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国信达出具《关于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中国信达确认:在本次交易前,中国信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
2、中国信达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信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国信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信达投资的控股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中国信达承诺:中国信达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信达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投资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信达投资及信达投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ST天桥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新的关联交易。
就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达投资可能与ST天桥发生的关联交易,信达投资承诺:
1、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达投资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ST天桥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信达投资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损害ST天桥的利益。
2、信达投资作为ST天桥的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ST天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信达投资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未与ST天桥及其下属控股企业进行合计超过3,000万元或高于ST天桥最近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信达投资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未与ST天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达投资尚没有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计划。根据重组工作进展对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给予经济补偿或其他适当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达投资已与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内容包括上市公司资产出售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达投资在ST天桥停牌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ST天桥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达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ST天桥停牌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ST天桥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信达投资、信达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ST天桥股票停牌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天桥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第十节 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会计报表
1、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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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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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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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达投资2007年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信达投资2007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34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信达投资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科目注释
(一)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和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并未对纳入合并范围的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子公司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会计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子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当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5、应收款项
本公司的坏账确认标准为:对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责任,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时经公司批准确认为坏账。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发生时,冲销原已提取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不足冲销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转让、质押、贴现等会计处理方法:
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银行借款本金并考虑借款期限,贷记“短期借款”等科目。
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附有追索权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包括现金折扣)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出售应收债权已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出售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差额借(或贷)记“营业外支出(收入)”科目;附有追索权的,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应收债权贴现,比照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6、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产成品等。以实际成本计价
存货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7、长期投资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
(2)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凡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通常指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反之,则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十年平均摊销计入各摊销期的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10年计入各摊销期的损益。自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发布之后发生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财会[2003]10号)发布前无股权投资差额贷差或文件发布后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贷差适用该选项]。
本公司对长期债权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后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
(2)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债权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债券投资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长期债券投资按期计息,同时按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溢价或折价,计入各期损益。
年末本公司对长期投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单项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项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已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范围内转回。
8、固定资产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固定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余折旧年限,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本公司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资本化原则的,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年限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对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或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虽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或已遭毁损,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及其它实质上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单项资产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项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下转D22版)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方/本公司/信达投资 | 指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东方国兴/转让方 | 指 | 北京东方国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东方科技/转让方 | 指 |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ST天桥/上市公司/青鸟天桥 | 指 |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北大青鸟 | 指 |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 |
同达股份/上海同达 | 指 |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收购 | 指 | 信达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东方国兴所持ST天桥6,0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07%)之行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最近三年 | 指 | 2005年、2006年、2007年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99.25 |
2 | 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35 |
3 | 上海立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25 |
4 |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15 |
合计 | 1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比例(%) | 合计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 41,827 | 84.47 | 84.47 | 房地产 |
2 | 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 | 17,969 | 87.93 | 87.93 | 房地产 |
3 | 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8 | 72.22 | 72.22 | 房地产 |
4 | 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20 | 83.06 | 83.06 | 房地产 |
5 | 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7,406 | 67.51 | 67.51 | 房地产 |
6 | 新疆信达银通置业有限公司 | 9,162 | 54.57 | 54.57 | 房地产 |
7 | 台州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100 | 房地产 |
8 | 上海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100 | 商业地产 |
9 | 吉林信达金都置业有限公司 | 19,542 | 51.17 | 51.17 | 房地产 |
10 |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000 | 100 | 100 | 投资 |
11 | 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1,250 | 94.2 | 100 | 投资 |
12 |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5,351.6 | 45.59 | 45.59 | 投资 |
13 | 大连金元大酒店有限公司 | 2,400万美元 | 75 | 75 | 酒店经营 |
14 | 吉林信达金都实业有限公司 | 6,000 | 100 | 100 | 酒店经营 |
15 | 三亚天域实业有限公司 | 6,000 | 51 | 51 | 酒店经营 |
16 | 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 | 3,600 | 99.17 | 99.17 | 酒店经营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主营业务 |
1 | 成都海立建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50.00 | 投资 |
项目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2005年12月31日 |
总资产(万元) | 1,355,114.80 | 908,536.01 | 850,406.55 |
净资产(万元) | 453,297.16 | 377,783.97 | 344,661.05 |
资产负债率(%) | 66.55 | 58.42 | 59.47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24,351.90 | 195,395.46 | 198,806.11 |
营业利润(万元) | 94,677.75 | 33,627.36 | 40,401.12 |
利润总额(万元) | 98,450.77 | 34,559.71 | 37,556.35 |
净利润(万元) | 61,031.90 | 21,644.62 | 15,298.00 |
净资产收益率(%) | 13.46 | 5.73 | 4.44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陈玉华 | 董事长 | 510102195303231895 | 中国 | 北京 | 无 |
张勇 | 副董事长 | 110106195501204231 | 中国 | 北京 | 无 |
周立武 | 董事 总经理 | 110103620518061 | 中国 | 北京 | 无 |
马立明 | 董事 | 110101195612181018 | 中国 | 北京 | 无 |
何义元 | 董事 | 110108195004074231 | 中国 | 北京 | 无 |
孟飞 | 董事 | 120102195601151436 | 中国 | 浙江 宁波 | 无 |
谢玉清 | 监事会主席 | 110101195110285511 | 中国 | 北京 | 无 |
魏世平 | 监事 | 110108197211276116 | 中国 | 北京 | 无 |
刘社梅 | 监事 | 110102196305073317 | 中国 | 北京 | 无 |
宁桂兰 | 副总经理 | 210204195612115780 | 中国 | 北京 | 无 |
朱江 | 副总经理 | 120101195408251535 | 中国 | 天津 | 无 |
张树民 | 纪委书记 | 110108195504133718 | 中国 | 北京 | 无 |
上市公司名称 | 直接持有人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信达投资持股情况 |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投资 | 24,397,449 | 45.59 | 直接持有 |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投资 | 27,987,500 | 19.04 | 直接持有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 | 25,868,282 | 6.54 | 间接持有 |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投资 | 30,553,128 | 5.20 | 直接持有 |
资 产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2005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1,507,051,086.29 | 1,124,150,901.93 | 575,814,155.85 |
短期投资 | 951,980,064.32 | 424,668,261.45 | 947,811,358.81 |
应收票据 | 27,383.78 | 15,954.90 | 52,753.85 |
应收股利 | 0.00 | 3,900,000.00 | 4,020,000.00 |
应收利息 | |||
应收帐款 | 206,216,727.41 | 247,588,266.63 | 386,620,224.19 |
其他应收款 | 1,680,167,921.89 | 1,584,867,864.32 | 1,456,841,021.69 |
预付帐款 | 631,659,698.76 | 686,136,950.87 | 595,817,391.89 |
应收补贴款 | |||
存货 | 5,858,974,669.25 | 2,967,829,488.12 | 2,628,954,473.7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1,741.64 | ||
待摊费用 | 5,493,384.1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758,455.45 | 3,154,984.50 | 9,049,040.22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59,897,748.79 | 7,042,312,672.72 | 6,610,473,804.39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858,277.81 | 666,711,227.25 | 664,640,769.16 |
股权分置流通权 | 36,369,290.93 | 38,021,212.07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295,348.24 | 19,232,554.72 | |
固定资产: | |||
固定资产原价 | 1,679,980,682.62 | 1,351,869,715.12 | 1,179,421,837.86 |
减:累计折旧 | 410,156,791.99 | 339,078,320.61 | 287,188,399.49 |
固定资产净值 | 1,269,823,890.63 | 1,012,791,394.51 | 892,233,438.37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3,632,028.81 | 3,881,269.95 | 3,885,668.48 |
固定资产净额 | 1,266,191,861.82 | 1,008,910,124.56 | 888,347,769.89 |
工程物资 | |||
在建工程 | 4,586,511.32 | 32,878,507.88 | 87,751,777.81 |
固定资产清理 | -3,000.00 | 10,360,433.17 | |
无形资产 | 101,629,257.59 | 58,579,345.14 | 37,214,590.57 |
合并价差 | 54,654,030.43 | 95,910,138.39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821,691.13 | 43,824,982.25 | 89,007,605.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33,470.66 | 1,602,818.96 | |
递延税款借项 | 120,720,077.99 | 52,081,567.38 | 18,422,499.16 |
其他长期资产 | 33,093,416.34 | 25,295,008.05 | 97,846,230.03 |
资产总计 | 13,551,147,983.05 | 9,085,360,159.37 | 8,504,065,479.33 |
短期借款 | 2,070,800,000.00 | 707,000,000.00 | 538,150,583.51 |
应付票据 | 33,000,000.00 | 7,000,000.00 | 41,660,000.00 |
应付帐款 | 425,992,863.66 | 466,400,173.00 | 576,411,754.18 |
预收帐款 | 1,795,381,147.25 | 932,578,059.35 | 840,212,804.64 |
应付职工薪酬 | 77,737,787.32 | 49,673,106.54 | |
其中:应付工资 | 57,238,099.90 | 26,523,859.44 | 26,098,781.23 |
应付福利费 | 16,667,974.27 | 20,132,119.15 | 17,999,865.53 |
应付股利 | 8,653,611.13 | ||
应交税费 | 292,098,490.77 | 84,744,616.04 | 90,684,698.36 |
应付利息 | 1,760,000.00 | 1,752,222.22 | |
应付股利 | 21,321,996.23 | 9,119,369.35 | |
其他应交款 | 495,714.39 | ||
其他应付款 | 1,495,536,312.09 | 1,083,868,192.41 | 1,008,732,713.72 |
预提费用 | 61,874,954.33 | ||
预计负债 | 53,369,499.55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45,000,000.00 | 150,000,000.00 | 130,268.14 |
其他流动负债 | 120,540,491.42 | 10,543,108.41 | 1,418,239.69 |
流动负债合计 | 6,379,169,088.74 | 3,502,678,847.32 | 3,265,893,488.40 |
长期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72,434,666.67 | 568,600,000.00 | 532,012,892.20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10,778,598.75 | 85,399,729.43 | 89,748,363.65 |
专项应付款 | 1,453,286.50 | 330,000.00 | |
预计负债 | 35,005,600.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6,993.55 | 1,033,642.47 | |
递延所得税贷项 | 14,779,449.72 | 23,679,043.76 | 3,858,120.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2,242,450.00 | 787,857,826.30 | 831,916,870.60 |
负债合计 | 8,576,590,134.23 | 4,969,249,089.28 | 4,723,759,735.04 |
少数股东权益 | 441,586,284.03 | 338,271,403.35 | 333,695,263.7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1,681,863,444.76 |
资本公积 | 1,214,654,378.95 | 1,069,887,234.54 | 1,279,503,163.18 |
盈余公积 | 202,764,355.39 | 137,027,615.42 | 142,279,214.74 |
其中:法定公益金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45,791.36 | -5,731,575.71 |
未分配利润 | 1,115,552,830.45 | 570,970,608.14 | 348,696,233.6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32,971,564.79 | 3,777,839,666.74 | 3,446,610,480.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51,147,983.05 | 9,085,360,159.37 | 8,504,065,479.33 |
项 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2,243,518,983.33 | 1,953,954,636.47 | 1,988,061,154.68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1,408,729,515.04 | 1,274,806,625.55 | 1,219,903,848.31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144,157,238.78 | 101,415,459.77 | 117,132,323.24 |
二、主营业务利润 | 690,632,229.51 | 577,732,551.15 | 651,024,983.13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27,189,261.76 | 35,781,617.38 | 90,801,189.14 |
减:营业费用 | 105,447,431.63 | 87,530,630.34 | 80,907,874.30 |
管理费用 | 571,662,319.55 | 438,431,989.05 | 361,658,578.07 |
财务费用 | 73,160,963.48 | 3,193,680.40 | 1,623,942.36 |
资产减值损失 | 646,737.17 | -1,712,457.39 | |
投资收益 | 979,873,440.38 | 250,203,297.04 | 106,375,446.37 |
三、营业利润 | 946,777,479.82 | 336,273,623.17 | 404,011,223.91 |
期货收益 | -133,179.54 | ||
补贴收入 | 717,000.00 | ||
营业外收入 | 42,642,617.63 | 12,694,578.22 | -21,617,541.27 |
减:营业外支出 | 4,912,353.80 | 3,371,091.30 | 7,413,923.38 |
四、利润总额 | 984,507,743.65 | 345,597,110.09 | 375,563,579.72 |
减:所得税 | 342,869,102.54 | 101,667,302.95 | 152,223,380.02 |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45,791.36 | 702,924.28 |
五、净利润 | 641,638,641.11 | 243,975,598.50 | 224,043,123.98 |
减:少数股东损益 | 31,319,678.83 | 27,529,411.35 | 71,063,083.88 |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0,318,962.28 | 216,446,187.15 | 152,980,040.10 |
项 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83,958,598.55 | 2,060,765,773.37 | 1,829,480,694.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393,709.95 | 4,857,706.51 | 3,365,162.7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632,756.73 | 2,472,438,477.21 | 1,103,746,888.97 |
现金流入小计 | 3,208,985,065.23 | 4,538,061,957.09 | 2,936,592,746.3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3,815,358.67 | 1,421,689,773.04 | 1,439,742,640.3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7,491,115.79 | 147,862,179.06 | 132,921,733.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6,445,379.71 | 282,253,766.58 | 271,988,430.5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6,502,885.84 | 2,507,098,193.79 | 1,383,694,658.30 |
现金流出小计 | 5,464,254,740.01 | 4,358,903,912.47 | 3,228,347,462.71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5,269,674.78 | 179,158,044.62 | -291,754,716.40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976,292,583.77 | 550,243,115.25 | 2,330,261,338.37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70,168,347.71 | 1,770,356,635.57 | 73,662,750.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 5,154,853.94 | 8,449,369.65 | 39,011,527.2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0,926,687.01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642,647.22 | 900,620,589.46 | 929,297,123.81 |
现金流入小计 | 3,906,185,119.65 | 3,229,669,709.93 | 3,372,232,739.4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39,935,656.26 | 136,111,615.19 | 76,340,081.11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3,237,014,411.98 | 2,411,004,281.75 | 2,191,254,152.21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000,000.00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000.00 | 917,490,822.78 | 943,527,395.87 |
现金流出小计 | 3,505,205,068.24 | 3,464,606,719.72 | 3,211,121,629.1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980,051.41 | -234,937,009.79 | 161,111,110.22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83,000,000.00 | 153,800,000.00 | 7,015,500.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5,470,303,286.50 | 1,680,071,658.75 | 644,143,570.4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4,929.17 | 40,687,671.91 | 2,006,876.96 |
现金流入小计 | 5,554,148,215.67 | 1,874,559,330.66 | 653,165,947.39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3,106,819,508.75 | 1,106,252,500.00 | 620,532,672.9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09,327,091.79 | 156,389,488.62 | 39,793,359.5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687.42 | 5,690,348.78 | - |
现金流出小计 | 3,316,485,287.96 | 1,268,332,337.40 | 660,326,032.5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7,662,927.71 | 606,226,993.26 | -7,160,085.1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473,119.98 | -2,180,131.62 | -184,531.9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2,900,184.36 | 548,267,896.47 | -137,988,223.26 |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5.00 | 20年 | 4.75 | |
电器设备 | 5.00 | 5年 | 19.00 | |
办公文字设备 | 5.00 | 5年 | 19.00 | |
电子设备 | 5.00 | 5年 | 19.00 | |
交通运输设备 | 5.00 | 5年 | 19.00 | |
机械设备 | 5.00 | 5年 | 19.00 | |
其他 | 5.00 | 5年 | 1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