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5月6日上午10:00在河南省长葛市人民路20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人,共代表108,979,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大会由乔秋生董事长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关于公司实施22000吨压机合成粗颗粒金刚石单晶及大直径聚晶复合片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同意108,979,5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彦、封冠洪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