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六措施放宽市场准入
2008年05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催生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帮助和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广东省近日出台了包括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下放登记管理权限等六项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措施。
六项改革措施包括:一是试行公司股权出资。从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允许投资人直接以其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设立新公司或扩充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该项改革是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广东省开展的股权出资工作试点。
二是下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实施属地登记管理,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效率。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其履行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授予广东省各被授权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批准省工商局将自己登记管辖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下放给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三是开展不冠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的受理试点。从今年6月1日起,广东省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不必再到北京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核准,可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由省工商局受理后通过网络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审核。
四是放开对农资(化肥)经营单位的登记。广东省将突破化肥专营政策限制,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
五是放宽企业申请冠省名的条件。六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