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合计每10股送转8股并派现1.5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3日
3、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14日
4、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5月15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业经2008年3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分配年度:2007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2007年底的总股本894,811,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并利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
3、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15元。
4、对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公司按照现金红利的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包括现金红利和红股的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5元;对于法人股东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1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5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5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长航油运”的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3、送股及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送转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转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转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转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东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6,256,407 | 421,005,126 | 947,261,53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8,555,076 | 294,844,061 | 663,399,137 |
三、股份总数 | 894,811,483 | 715,849,187 | 1,610,660,670 |
七、摊薄后每股收益
本次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1,610,660,670股计算的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
八、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5-58586145、58586146
联系传真:025-58586145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6楼证券部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