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7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63元
● ●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4日
● ● 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15日
●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5月16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1日
一、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二OO七年末总股份399,916,7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共计派发279,941,69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0,032,839.73元,滚存下年度分配。
2、转增股本方案:以二OO七年末总股份399,916,71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3、发放年度:2007年度
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5、每股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6、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63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7元。
三、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4日
除权日(除息日):2008年5月15日
新增股份上市日:2008年5月16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宇通集团和公机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的股份于2008年5月15日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方案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10,566,521 | 33,169,956 | 143,736,477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10,566,521 | 33,169,956 | 143,736,477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 A股 | 289,350,189 | 86,805,057 | 376,155,246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89,350,189 | 86,805,057 | 376,155,246 | |
股份合计 | 399,916,710 | 119,975,013 | 519,891,723 |
七、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72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6899008,66718281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