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5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495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4日
●除息日:2008年5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0日
一、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方案
本次分红年度为2007年度,以2007年末股份总数4.0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2,750,000.00元。
对于个人股东,由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95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5元。
三、分红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4日
2、除息日:2008年5月15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以上两个股东以外,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1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25-85600533 传真:025-85502482
邮政编码:210037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