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60 股票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08-01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8日下午3:00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1人,登记股数549,476,3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01,493,166股)的54.8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委托董事曹晖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公司将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代表股份549,476,36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该发行方案需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史振郭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