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参加董事会的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8年5月9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所在地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192,289,29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3%,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第三届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3、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2,611,905.18元。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进行了调整,使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4,322,452.31元。故公司2007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6、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黎志丰先生为公司董事。
7、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后),新的津贴标准自2008年度开始执行。
8、会议以73,882,64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向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委托贷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关联股东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此事项的表决。
9、会议以192,289,29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08年继续聘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75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齐伯更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08-01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5月9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所在地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7名出席了会议或委托表决,其中独立董事杨金观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贺德隆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做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料燃气管道系统、给水管道系统、供热管道系统、大口径排水管道系统及相关施工设备和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纳米材料加工和应用;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
第十三条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料燃气管道系统、给水管道系统、供热管道系统、大口径排水管道系统及相关施工设备和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纳米材料加工和应用;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批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08年5月27日10:00在公司所在地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22日。
现将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8年5月27日上午10时整
会议地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5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08年5月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五)其它
联系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海霞 辛宁
联系电话: 0312-3951002
联系传真: 0312-3951234
邮政编码: 07276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指法人股东)/本人(指个人股东)出席2008年5月27日召开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