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国情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我国资本流出的渠道和规模不断地扩大,已初步形成合理的资本双向流动格局。2007年境外直接投资共汇出外汇达到108亿美元,而截至今年4月份,已有52家境外投资机构获批投资额度,投资的外汇已超过100亿美元。
⊙本报记者 苗燕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昨天在出席“2008陆家嘴论坛”时表示,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必须立足于我们的国情,而不能照搬照抄外国的做法。她强调,要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要使得资本项目可兑换与整个国家经济和金融的各个领域改革环节相衔接。
胡晓炼透露说,从2002年到2007年,境外直接投资共汇出外汇216亿美元,仅2007年就达到了108亿美元;此外,QDII和QFII发展迅速。截至2008年3月末,已有53家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获得QDII的资格,对外进行金融证券投资的金额超过400亿美元;而截至4月份,已有52家境外投资机构获批投资额度,投资的外汇已经超过100亿美元。
同时,中国的资本和金融交易的规模逐步扩大,从2002年到2007年,国际收支的资本和金融项目的交易年均增长超过了52%,而同期的经常项目交易的增长约为26%-27%,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的增速远远高于经常项目交易的增速。胡晓炼透露,2007年,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的交易额已经达到了1.77万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8倍。
尽管中国资本流出的渠道和规模不断地扩大,已经初步形成了合理的资本双向流动格局。但胡晓炼仍强调说,资本项目的开放存在风险。她认为,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时,需要立足于国情,走符合中国特色的可兑换道路。“尽管我们可以从他国的可兑换过程中找到经验,但因为中国的特殊性,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去照搬照抄外国的做法,而且也没有一个模式可以给我们套用”。
胡晓炼指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现必须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因此,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完善金融监管、加快金融改革,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使得资本项目可兑换与整个国家经济和金融的各个领域改革环节相衔接。要根据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选择分步骤地推进可兑换。在次序上大体上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机构、后个人的安排;在方式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做法;在节奏和速度上,要审时度势,既积极稳妥,又要抓住机遇,取得突破。而在其过程中,防范风险要放在突出位置。她还表示,要通过市场准入条件的设置、跨境资本流动规模的控制,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管预警,以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