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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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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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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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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2008年05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9 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耀皮B股 编号:临2008-08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继前次披露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之后,日前又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管理合同,通过此种方式进行专户理财,委托资产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合同概况如下:

      资产委托人: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为特定客户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对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依法保管委托资产的责任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对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本公司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资产管理人告知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委托资产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用、托管费用、业绩报酬以及因委托资产运作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资产管理合同自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加盖公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起成立。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起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