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
陈荣 律师
简介:
1993年获得中国首批证券执业律师资格。曾办理上海市首例期货交易纠纷案等著名案件。代理东方电子、生态农业、杭萧钢构等多起证券民事赔偿案。
⊙陈荣
前段时间,我国股市飞流直泻3000点,市况极为惨淡。目前,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适时、有步骤地安排和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由此成为重新点燃股市激情的重要因素之一。有的投资者十分关心,跃跃欲试。在此,笔者谈几点意见:
什么是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是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基本交易制度,也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融资融券为市场输入资金、提高市场流动性、放大资金使用效率等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信用交易制度也为银行流动性释放到股市提供了新的途径。
融资融券包含两个相反方向的交易,融资是指在市场持续走强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入资金购买股票而放大获利倍数;而融券是指投资者可以在市场持续下跌过程中,卖空股票再于低位平仓补回即可。当市场过度投机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券卖出股票,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股票,促使股价上涨。因此,在一个合乎规范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将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融资融券遵守什么规定
投资者如准备从事融资融券,应当对相关规定及操作规则有所了解。目前,《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融资融券的账户开立、融资融券比例、担保品的收取、逐日盯市制度等方面的规则作了明确规定。投资者应当符合一些主要条件,如:满足券商征信的要求,在该券商网点从事证券交易半年以上,交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具有风险承受能力,没有重大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等。同时,要按规定选定一家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开立专门用于融资融券的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除上述规定和条件外,投资者还应当按照相关机构制定的相关交易细则进行合规操作。
融资融券的风险何在
任何投资,都同时意味着收益和风险,融资融券也不例外。对于准备从事券商融资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如看涨其购买的股票而融资,在杠杆作用下,如果具有准确的市场判断能力,则投资者面临巨大的投资机会,但如果判断失误,股票下跌则意味着投资者损失将被放大许多。除市场风险外,券商对融资融券设有一定的门槛和操作规则,并且拥有一定的解释权等权利,中小投资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有时并不平等,在这些不利因素条件下将面临更大的风险。
期货、权证等均是具有杠杆作用的证券衍生品种,还有前些年的违规透支炒股在造就了个别人“成功”的同时,也埋葬了不少大户。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等新兴证券市场在融资融券等政策推出之后,股市散户大量减少,被消灭得很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投资者应当以此为鉴。
监管须与投资者教育并举
从监管角度来说,上述二个条例构建了对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公司的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认真落实、严格执法,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投资者角度来说,要对融资融券这一新的投资模式进行不断的研究和学习,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需要,应当努力做到:学习融资融券的投资专业知识,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了解融资融券的业务操作规则,规范地进行投资操作;充分认识融资融券的机会与风险的关系,提高抗风险的心理和实际承受能力;学习融资融券的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