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在集团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共代表股份148,599,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聘请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作现场见证,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会议决定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31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1,0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45,169,925.8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为股148,599,887,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0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决定2008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200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同意股份为5,864,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详见2008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同意股份为5,864,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刘国成先生、果敢先生任期至2008年5月12日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同意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选举杜婕女士、王兆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姓 名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股份数 (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 股份数 (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 股份数 (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 |
杜 捷 | 148,599,887 | 100 | 0 | 0 | 0 | 0 |
王兆君 | 148,599,887 | 100 | 0 | 0 | 0 | 0 |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同意李明国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职务,选举慕广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为148,599,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1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吉林森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2008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同意股份为5,864,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08—01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杜捷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庄研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宫喜福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凤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决定继续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募集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融资券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调整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
1、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决定果敢、刘国成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命杜婕、王兆君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是:杜婕、王兆君、柏广新、杜崇军、宫喜福、李凤春、宋建龙、徐世范、王海。董事长柏广新任主任委员。
2、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决定果敢、刘国成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命杜婕、王兆君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独立董事杜婕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是:周光辉、杜婕、王兆君、杜崇军、宫喜福。独立董事杜婕任主任委员。
3、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决定果敢、刘国成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命杜婕、王兆君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独立董事王兆君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是:周光辉、庄研、杜婕、王兆君、柏广新、宫喜福、李凤春。独立董事王兆君任主任委员。
4、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决定果敢、刘国成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命杜婕、王兆君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是:周光辉、杜婕、王兆君、柏广新、宫喜福。独立董事周光辉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08年5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08—01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永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公司简称:吉林森工 股票代码:600189 编号:临2008-01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九时
3、会议地点: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
1、凡是在2008年5月 26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4000号创业大厦12楼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8年5月29日9时至16时。
5、其他事项:
联系人:金明、张海燕
联系电话:0431—88912969
传真: 0431—8848058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以及临时提案均可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