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1、近期和讯网等网络媒体刊载了夏草和讯个人博客《沪市2007年报涉嫌报表粉饰公司》,该文内容中涉及了本公司,其具体内容如下:
东方通信 审计师:华寅
该司尽管是高科技企业,身上带着“3G”及“中国普天”的两大光环,但近年来的业绩很不理想,一直陷在亏损的泥沼中,靠报表粉饰过着“过山车”的生活,微利后巨亏,巨亏后又微利,但07年报该司报出1.73亿元的净利,且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也高达1.33亿元,这大大超出原先的预增200%的预喜公告。
可是在盈利背后是07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出2.7亿元,该司营业收入127亿元,可营业成本也有125亿元,毛利率只有2%,这就是东方通信主业的现状:OEM少得可怜的毛利,如果考虑期间费用,笔者怀疑东方通信手机OEM实际是亏损的,只是人为调减期间费用导致账面上盈亏平衡。
该司确立了三大主业并举原则,可分部业务显示,营业收入127.3亿元中移动通信占了124.6亿元、ATM机占了1.8亿元,其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这124.6亿元中电子制造、金融业务及通讯网络服务到底各占多少?显然管理层有意回避这一事实,没有单独三大主业的财务数据。但从年管理费用只有1.82亿元中可以看到东方通信的窘迫:要么是放弃研发,要么将研发大部分费用转到账外。一家大公司,一年管理费用只有1.82亿元,这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笔者怀疑该司存在严重的隐瞒关联交易、不当转移巨额费用的行为。
此外,笔者曾强烈质疑华寅是否有央企审计资格,该司及华寅都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
公司影响力:较高;审计师影响力:一般;报表粉饰可能性:百分之八十;报表粉饰性质:粉饰;报表粉饰金额:亿元级。
二、澄清声明
1、我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为127.74亿元,比上年的195.99亿元下降35%,营业毛利率为1.94%,比上年降低0.24个百分点。营业收入中93%来自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东信移动电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电话公司”或“该公司”)。我公司占有该公司51%的股权,其余49%由摩托罗拉公司占有,该公司主要从事移动通信手机的EMS加工业务,因受手机销量下降的影响,2007年度完成营业收入119.51亿元,比上年的184.73亿元下降35%,营业毛利率为0.53%,该公司2007年净利润为5,9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东信电话公司主要从事手机代料代工业务,其毛利为向客户收取的加工费用扣除制造成本(因该公司为加工企业,绝大部分费用在制造费用中核算,在期间费用中列支的费用支出较少),毛利很低,销售收入因计入材料金额而较高,导致毛利率过低。
由于东信电话公司营业收入占我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比重很大,故对我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水平等指标均造成很大影响。扣除该公司的合并报表影响,公司的其它业务营业收入8.23亿元,毛利率为22.21%,比上年的16.93%提升5.28个百分点。
公司2007年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增加8,616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9,271万元),以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政府补贴收入确认4,313万元,增加3,790万元(主要为2007年前线设备租赁补助资金995万元,和2006年杭州信息港产业发展资金877万元,其余为近几年500万元以下的小额补贴资金)。
2、我公司2007年度管理费用为1.82亿元,去年同期为2.35亿元下降约5,300万元,同比下降23%。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东信移动电话有限公司因加工量下降(业务收入下降35%),导致呆滞料报废损失较去年减少3,093万元和以及印花税等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金由于销售收入减少相应减少428万元等,该公司2007年管理费用下降5,114万元。
3、我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0亿元,主要系东信电话公司因支付大量到期应付款所致,该公司2007年末应付账款为8.69亿元,比年初减少8.98亿元,正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能弥补支付到期应付款所造成的现金净流出,导致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亿元,如扣除该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我公司200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6亿元。
4、经财政部核准,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2年9月网上公布的《符合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条件事务所名单》第29位,并符合财政部财企[2004]5号《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中央企业集团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质的要求。2005年10月,经国资委、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招标确定,选聘为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年度决算审计机构。
2007年度该所被国资委选聘为进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及专项审计的45家事务所之一,被财政部选聘为进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审计的50家事务所之一,2008年被审计署选聘为进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20家事务所之一,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央企业审计资格是显而易见、毫无疑问的。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为016号),每年年检均合格。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相关年报数据真实,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