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5月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2008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15人,实到15人。会议由刘平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34,983.8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不超过6个月,将于5月底到期。
鉴于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上海华侨城项目综合用地的取得比原计划延后,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在2008年11月30日前处在闲置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将上海华侨城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按现行半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约1,642万元。
公司承诺,上述资金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推进需要使用该项募集资金,公司总裁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8—012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海华侨城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独立意见
经过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按现行半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约1,642万元)。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伊志宏 李罗力 王 韬 张鸿义 韩小京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8—013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5月27日(星期二)-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15:00—2008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
(五)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3日(星期五)
(六)出席对象:
1、2008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六、备查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8年5月26日至27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三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53)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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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0069”,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0069;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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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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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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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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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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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15:00—2008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 郭金 陈兰
联系电话:0755-26936076 26935265
传真号码:0755-2660051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011);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08-012);
(三)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是 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委托价格 |
议案1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委托股数 | 对应表决意见 |
1股 | 同意 |
2股 | 反对 |
3股 | 弃权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指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指数 |
369999 | 2.00 | 大于1的整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