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5月12日,本公司接股东杭州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鲍正梁于2008年5月12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杭州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198,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和2,053,9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按4.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鲍正梁。在上述股份转让手续完成后,鲍正梁持有本公司24,198,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和2,053,9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杭州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目前,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策医疗
股票代码:600763
信息披露义务人:鲍正梁
身份证号:330624196512120039
住 址:浙江省宁波市万安路62弄20号406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西路9号409室
邮 编: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110592
签署日期: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别提示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 指鲍正梁 |
出让方、泰瑞投资 | 指杭州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转让 |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受让泰瑞投资所持的上市公司16.37474%股份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泰瑞投资于2008年5月12日签订的关于泰瑞投资将其所持的上市公司16.3747%股份转让予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转让协议》 |
上交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鲍正梁
身份证号:330624196512120039
住 址:浙江省宁波市万安路62弄20号406室
国 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西路9号409室
邮 编: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11059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5年之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最近3年内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
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鲍正梁为自然人,不涉及任何权益变动的授权。
二、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自然人鲍正梁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受让方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好,希望通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实现个人财富增值的最大化。
第四节 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持有泰瑞投资100%的股权,而泰瑞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8.26%的股份。
二、有关本次股权转让情况
2008年5月12日,泰瑞投资与鲍正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当事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为:
股份出让方:杭州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鲍正梁。
2、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泰瑞投资将通策医疗的24,198,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和2,053,9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予鲍正梁,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6.3747%。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鲍正梁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26,251,971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6.3747%。
3、拟转让股份价格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4.00元/股,总计转让价款为10500.788万元。
4、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上述股份转让款在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后十日内付清。
5、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股份转让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本次收购后,将遵守出让方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相关承诺。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鲍正梁
签注日期:2008年5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直系亲属名单。
2、杭州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鲍正梁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函。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天目山路304号 |
股票简称 | 通策医疗 | 股票代码 | 6007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鲍正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万安路62弄20号406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不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股 变动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 变动数量:26,251,971股 持股比例:16.374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鲍正梁
日期: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