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06年3月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并经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该事项已于2006年4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开披露。
2、虽然协议三方协商时间较长,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加强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原协议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
3、2008 年 5月11 日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方按照乙方原投资额1,990万元价格受让乙方持有的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10%的股权;
2008年5月12日甲方和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公司” )签订了《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向蓝光公司增资24,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到43,900万元,甲方持有蓝光公司100%股权。
上述协议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有表决权的董事9人,赞成9票,反对0,弃权0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扩股协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蓝光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19,9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17,910万元,占注册资本90%;乙方出资1,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电厂一期为2*135MW机组,一期1#已于2004年7月顺利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一期2#已于2007年12月顺利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目前,已进入商业运营阶段。
截止2008年3月31日,河南蓝光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0,627.94万元,负债总额85,354.83万元,净资产45,273.11万元,净利润647.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34%。
甲方按照乙方原投资额1,990万元价格受让乙方持有蓝光公司10%的股权,并以现金增资蓝光公司24,000万元。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完成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增加为人民币43,90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43,900万元,占蓝光公司100%股权。即蓝光公司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凯迪电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694,554,542.69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情况:股权对价为人民币 1,990万元
合同双方:
甲方: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条款:甲方按照乙方原投资额1,990万元价格受让乙方持有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10%的股权。
(二)《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情况:增资人民币24,000万元
合同双方:
甲方: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公司” )
主要条款:甲方以现金向蓝光公司增资24,000万元 ,注册资本增加到43,900万元,甲方持有蓝光公司100%股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蓝光公司系一个环保型的发电公司,主要致力于河南平顶山地区的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目前已经取得了国家发改委的环保电厂综合利用批文。本次交易,可以有效发挥环保型综合利用电厂的经济效益,理顺投资关系,加强对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将使公司产业结构更加清晰,对本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有关信息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作持续披露。
五、备查文件
(一)《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二)《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扩股协议》
(三)《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4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08—1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