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焦点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专栏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上证研究院·行业风向标
  • B8:上证商学院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地产投资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2008 年 5 月 14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23版:信息披露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冻结及司法扣划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未受地震灾害影响的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地震未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的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辖“四桥二路”
    未受地震破坏性影响的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汶川5.12地震影响的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经营未受
    川西北地震影响的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受地震影响的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汶川地震有关情况的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8年05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08-014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9日

      ●●    除息日:2008年5月2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3日

      一、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8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法公告如下: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5126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29512621.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部分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金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19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的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9日

      2、除息日:2008年5月2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5月22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含税)。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东登记日在册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事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32-84822574

      联系人:孙萍 宋振文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