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分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5月7日公开发行了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详见5月5日、5月12日、5月13日公司相关公告),目前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托管手续已经完成,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上市前的分拆操作正在办理之中。与本次分拆相关的主要信息如下:
债券权证分拆比例:0.107份/元,即每1手分离交易可转债将分拆为1手公司债券和107份认股权证。
发行数量:分离交易可转债总数为399.5万手(每手附送107份认股权证),分拆后公司债券总数为399.5万手,认股权证总数为42,746.5万份。
分拆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5日
分拆对象:本次发行的39.95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持有人
分拆后公司债券代码:126014
分拆后公司债券简称:08国电债
分拆后权证交易代码:580022
分拆后权证交易简称:国电CWB1
权证行权标的证券代码:600795
权证行权标的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权证行权方式:欧式
权证结算方式:证券给付结算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尽快完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的上市交易手续。
特此公告。
发行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8年 5 月 15 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8-31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持有
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8]442号文批复,同意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源集团)持有的公司40605.6846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国电持有,划转后,中国国电持有29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3.41%。
此次划转前,中国国电持有公司45.96%股权(250394.3154万股),为控股股东,龙源集团持有7.45%股权(40605.6846万股),此次划转后,龙源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此次股权划转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程序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本公司将根据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