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13日下午一点半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鉴于沈伟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2008年4月25日提交了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报告,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次会议选举周锋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附:周锋简历
周锋: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刚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兼集团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行政人事总监;现担任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临2008-025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4日上午9:30在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3649375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杨继红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和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参与公司董事选举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为36493752股。按照累计投票制原则,这些股份拥有255456264份表决权,这些表决权在各董事候选人之中分布如下:
徐建刚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夏凤生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张扣宝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徐建德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潘龙清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傅强国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张龙民获得36493752 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上董事候选人均获得50%以上有效表决权的支持,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和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参与公司监事选举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为36493752股。按照累计投票制原则,这些股份拥有72987504份表决权,这些表决权在各监事候选人之中分布如下:
徐从清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何庭刚获得36493752份表决权支持,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上监事候选人均获得50%以上有效表决权的支持,当选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杨继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临2008-026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5月14日上午11点在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潘龙清先生因出差,傅强国先生因出国均未能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徐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徐建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临2008-027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5月14日上午11点在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徐从清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3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徐从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