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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文炼:试点新设基金公司不得由地方机构控股
    2008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勇
      ⊙本报记者 叶勇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昨日在第四届亚太投资峰会上表示,在一年多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中,为避免大型人民币股权基金成为某级政府和部门的钱袋子,要求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能由地方机构控股,而是通过市场选择的方式选择市场最知名的优秀投资机构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和管理团队。“由于地方部门认识,申报的时候容易倾向于要求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地区和特定行业,并且希望这些基金管理公司由地方和部门机构控制。”曹文炼说。

      曹文炼说,“针对机构投资者还不够成熟、法规制约和有关基金的登记、税收和退出等方面有不完善和不明确之处造成各地区差异等等问题,我们认真研究,积极与试点工作小组沟通协调,一年多来试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除了产业基金试点中新设基金不得由地方机构控股外,这些措施表现在:突出和发挥基金管理人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在核准产业基金前要严格审核基金发起人的资质和筹备情况,之后才允许开展募集工作;争取试点方案尽早出台,根据大的法律框架和政策为有关监管部门规范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自主投资和参与基金管理公司制订相应的办法;对市场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具有全国性机构投资者入股的中小股权投资基金,也实行备案制; 支持股权投资有关政策,包括募集、税收、退出等等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支持早日成立全国统一的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协会。

      曹文炼表示,今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会同试点小组单位有关成员,努力达成共识,制订游戏规则,抓紧相关制度建设,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争取早日完成试点工作,“原来我们预计是十一五期间开展试点工作,现在这个进程可以缩短,我们想早日转入正常化的制度化管理。”他说。

      据了解,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主要体现在:第一批是产业投资基金即渤海产业投资基金,2006年11月成立;2007年8月份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扩大关于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试点请示,批准了山西能源基金、广东核电产业基金、上海金融基金、中新高科产业投资基金和绵阳科技城产业基金等五个试点,目前各个基金筹备组基本选定市场化管理团队,并陆续开展了基金的募集工作;产业基金试点总体方案以及第三批试点都在等待国务院批准,第三批试点的产业基金包括华禹水务产业投资基金、东北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天津船舶基金和工商联申报的城市基础设施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