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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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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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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8-14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5月4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2008年5月15日,公司以电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及其配套设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具体贷款银行、利率、期限以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各有关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公告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8-15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5月4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2008年5月15日,公司以电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7人,实际表决监事7人,监事会主席任永平委托监事韩芳,监事刘淑琴委托监事王奇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经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及其配套设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具体贷款银行、利率、期限以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各有关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8-16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八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8年6月6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和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以及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具体详见2008年3月13日和4月8日以及今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2008年6月6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礼堂

      召集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收购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5.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5月29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762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樊俊杰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8-17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泰京粤);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伊泰京粤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15%;

      ●累计为其担保额度:无(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公司目前没有实际发生的其他担保事项。(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为公司控股公司内蒙古京能富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提供担保额度最终不超过5亿元(见2008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但截至目前,尚未对该项担保签署相应的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5月15日,经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及其配套设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具体贷款银行、利率、期限以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各有关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经审计的2007年度净资产为15.87亿元,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75%。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泰京粤)成立于2007年9月,是由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发起成立的独家子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加工、销售。2007年12月13日,经股权转让后,其股东已变更为以下三家: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5%)。伊泰京粤为我公司的参股公司。

      伊泰京粤现有注册资本8.26亿元,由矿井、选煤厂、铁路专用线三部分组成。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斜立井混合开拓,采煤方法根据井田范围的特点采用综采。选煤厂设计入选能力为1200万吨/年。铁路专用线全长26.85公里,2011年输送能力1200万吨/年,远期2016年输送能力2000万吨/年。目前,矿井正在筹建之中。

      伊泰京粤的项目及配套设施为国家“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已得到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7]1942号文件核准审批,根据可研报告及国家发改委批复,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3.6亿元,项目资本金占35%,即8.26亿元,其余65%约15.34亿元的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及其配套设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具体贷款银行、利率、期限以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各有关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股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及生产运营的煤矿项目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及其配套设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同意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