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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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即每10股送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5元。
●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6股;即每10股转增6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22日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5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8日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08年4月22日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4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分配年度:2007年度
2、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3,541,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现金0.5元(含税)。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及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包含送红股),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25元。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3,541,029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4、上述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03,541,029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66,373,852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2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5月23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8日
四、本次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8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派发的红股和转增的股份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将所派转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未办妥指定交易的股东派转股份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第二个交易日便可获得所派转股份。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09,471,444 | 87,577,155 | 197,048,599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94,069,585 | 75,255,668 | 169,325,253 |
合计 | 203,541,029 | 162,832,823 | 366,373,852 |
七、实施本次送转方案后,按新股本366,373,852股计算,公司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14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电话:0991-4889813
传真:0991-4889813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证券部
邮编:830063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