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财经要闻
  • 8:路演回放
  • 9:观点评论
  • 10:时事海外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环球财讯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焦点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7
  • T8:艺术财经·人物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创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汽车周刊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2008 年 5 月 1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7版:信息披露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8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08年4月24日开放了日常申购业务。根据《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8年5月19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2月29日《上海证券报》、3月3日《中国证券报》和3月5日《证券时报》上的《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4、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一、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网上交易地址为www.icbccs.com.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赎回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赎回和转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基金代码

    1、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485107

    2、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485007

    四、赎回费率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Y≤30天0.2%Y≤30天0.2%
    30

    0.1%
    1年≤Y<2年0.05%
    Y>30天0%
    2年≤Y0%

    注: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五、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A”)和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B”)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价值”)、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平衡”)、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成长”)、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以下简称“工银强债A前端”)、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强债B”)之间的转换,工银添利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可互相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与工银价值、工银货币、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之间的转换业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之间的转换业务,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与工银价值、工银货币、工银平衡、工银成长之间的转换业务,中国光大银行开通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之间的转换业务。

    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基金的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目前,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和工银成长均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工银货币的收费模式目前也默认为前端收费模式。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转入基金时,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工银添利与工银货币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工银货币转入

    工银添利A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8%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0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货币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到1年以内0.1%0
    1年(含1年)到2年0.05%0
    2年以上(含2年)00

    工银货币转入工银添利B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0

    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货币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00

    6、工银添利与偏股型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入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

    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入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5%0
    1年(含1年)到2年0.25%0
    2年以上(含2年)00

    (2)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

    ①赎回费率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持有期限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
    30天到1年0.1%
    1年(含1年)到2年0.05%
    2年以上(含2年)0

    ②申购补差费率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换金额转换费率之申购补差费率
    100万元以下0.7%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0

    (3)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

    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5%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1%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7、工银添利与工银强债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或工银强债B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或工银强债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到1年以内0.1%0
    1年(含1年)到2年0.05%0
    2年以上(含2年)00

    (2)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添利A或工银添利B

    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添利A 或工银添利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1%0
    1年(含1年)到2年0.05%0
    2年以上(含2年)00

    (3)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强债B

    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强债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00

    (4)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添利B

    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添利B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0

    (5)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

    工银添利B转入

    工银强债A前端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8%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6)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添利A

    工银强债B转入

    工银添利A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8%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0

    8、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9、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如遇旗下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优惠费率同样适用于基金转换,但对于通过代销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11、如遇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适时的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七、转换的业务规则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八、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九、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6日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

    关于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上交易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8年5月19日开放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添利”)的赎回和转换业务。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定于工银添利开放赎回业务当日起,对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工银添利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的投资者给予转换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工银添利转换业务适用于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A”)和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B”)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价值”)、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平衡”)、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成长”)、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以下简称“工银强债A前端”)、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强债B”)之间的转换,工银添利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可互相转换。

    二、 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申购补差费及基金赎回费构成;优惠费率只针对申购补差费,赎回费无优惠。

    三、优惠后的网上交易转换费

    1、工银添利与工银货币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工银货币转入

    工银添利A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6%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0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货币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到1年以内0.1%0
    1年(含1年)到2年0.05%0
    2年以上(含2年)00

    工银货币转入工银添利B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0

    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货币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00

    2、工银添利与偏股型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入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

    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入工银添利A和工银添利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5%0
    1年(含1年)到2年0.25%0
    2年以上(含2年)00

    (2)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

    ①赎回费率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持有期限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
    30天到1年0.1%
    1年(含1年)到2年0.05%
    2年以上(含2年)0

    ②申购补差费率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换金额转换费率之申购补差费率
    100万元以下0.60004%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0

    (3)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

    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价值、工银平衡或工银成长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6%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6%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6%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3、工银添利与工银强债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或工银强债B

    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或工银强债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到1年以内0.1%0
    1年(含1年)到2年0.05%0
    2年以上(含2年)00

    (2)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添利A或工银添利B

    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添利A 或工银添利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1%0
    1年(含1年)到2年0.05%0
    2年以上(含2年)00

    (3)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强债B

    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强债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30天(含30天)以内0.2%0
    30天以上00

    (4)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添利B

    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添利B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0

    (5)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

    工银添利B转入

    工银强债A前端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6%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6)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添利A

    工银强债B转入

    工银添利A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6%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0

    四、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基金转换业务,相关业务规则请以本公司2008年3月19日发布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交易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为准。

    五、如有任务疑问,欢迎与本公司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