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5月16日在北京市新纪元大厦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陈守杰先生、庞大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冷清桂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石予友先生、王志刚先生、丁云青先生、李敬先生、陈行亮生先生、王振国先生、董娟女士、徐东华先生、苗晓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董娟女士、徐东华先生、苗晓雷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李树甲先生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已审议的部分提案以及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已审议的部分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石家庄市天鸿大厦八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第1、2、4、5、6项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2-8项议案详细内容见《200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08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请各位股东在6月12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至登记地址,现场登记的股东请至登记地址办理登记。
3、登记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403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914663 传真: (0311)85914726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丛利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 S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8-025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5月16日在北京市新纪元大厦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监事会主席陈虎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肖政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股东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荣生先生、薛梁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吕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董娟女士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盖章):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东华先生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盖章):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苗晓雷先生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盖章):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董娟,作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董娟
2008年5月16日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东华,作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东华
2008年5月16日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苗晓雷,作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苗晓雷
2008年5月16日
董 事 简 历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石予友 | 男 | 1959.08 | 博士 | 西安交通大学 | ||||
工作经历: 1986年起先后在国家物资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工作;2000年4月至今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兼任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王志刚 | 男 | 1969.08 | 硕士 | 中央党校 | ||||
工作经历: 1992年起先后在物资部、国内贸易部工作;2002年11月至今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兼任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丁云青 | 男 | 1969.09 | 本科 | 重庆工商大学 | ||||
工作经历: 1994年起先后在中国石油大港集团公司、中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2年10月至今在佳友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今兼任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李敬 | 男 | 1969.12 | 硕士 | 北京大学 | ||||
工作经历: 1992年起先后在中国燃料总公司、国家内贸局、中央企业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作;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在河北湖大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在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工作。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陈行亮 | 男 | 1963.4 | 硕士 | 武汉大学 | ||||
工作经历: 曾任湖北农学院图书馆任副馆长、湖北正昌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广东唐宋广告公司总经理、北京小汤山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上市公司筹备处主任,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王振国 | 男 | 1956.12 | 大专 |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 ||||
工作经历: 曾任昌平区下庄乡工业企业总公司副经理、副书记、经理;下庄政府党委书记;崔村镇政府党委书记;2003.3-2003.7 任昌平镇政府党委书记;2003.8-2004.2 任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2004.2 至今昌平自来水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副书记。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董娟 | 女 | 1952.5 | 硕士 | 东北财经大学 | ||||
工作经历: 1978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1995年-1997年东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4月25日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国家财政部评估司司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司长。现任中天宏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徐东华 | 男 | 1960.8 | 硕士 |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 ||||
工作经历: 1987年-1988年在民政部从事研究工作;1988-1990年在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从事研究工作;1990-2003年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任研究室主任,研究员;2003-2004年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2005-2006年任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总经济。兼职有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中央“五个一工程”奖经济类评委,国资委高级职称经济类专家评审委主任、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经济顾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首席委员,原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工业项目评委、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苗晓雷 | 男 | 1952.11 | 硕士 | 湖南大学 | ||||
工作经历: 曾任西宁市建委党委秘书、西宁市房产局办公室主任、青海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青海省体改委处长副主任、青海省投资公司总经理、青海省投资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04.08至今,任青海省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监事简历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王荣生 | 男 | 1956.10 | 大专 | 北京市委党校 | |
工作职务: 1978年起先后在北京顺义县工业局、中共北京市顺义县委、上海市松江县人民政府、中共北京市密云县委工作;2000年9月至今分别任中国华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星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3月至今兼任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薛梁峰 | 男 | 1977.06 | 硕士 | 北京物资学院 | |
工作职务: 2005年4月至2008年3月在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工作;2008年3月至今在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吕建国 | 男 | 1957 | 中专 | ||
工作经历: 1988年部队转业至石家庄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劝业商场业务科科长、副总经理。现任河北劝业场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