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5月6日至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投票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潘国华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任期届满,李安模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推荐潘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李安模、张永国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推荐陈慧玲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任期届满,张永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推荐陈慧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李安模、张永国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张豪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易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现推荐张豪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易梅、卢旸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推荐赵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卢旸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现推荐赵柯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四),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易梅、卢旸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柯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柯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高管的聘任。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9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17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国华先生个人简历
潘国华,1938年生,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常务副院长。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慧玲女士个人简历
陈慧玲,1965年生,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在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开展审计业务。现任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北京中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润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三:
董事候选人张豪先生个人简历
张豪,1969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良鹏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管、财务经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四:
董事候选人赵柯女士个人简历
赵柯,1965年生,党员,专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诚品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诚康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部总经理;昆山大都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富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08-01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5月6日至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位,实际投票监事5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朱立洪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张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现推荐朱立洪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监事长张豪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5月17日
附件一:朱立洪先生个人简历
朱立洪,1963年生,党员,学士学位。曾任上海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上海瑞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08-01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9点半
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79号莫泰168金桥店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推荐潘国华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推荐陈慧玲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推荐张豪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9、《关于推荐赵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关于推荐朱立洪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1、《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
4)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122号方正大厦9楼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曹奕丽 联系电话:(021)61462229 传真:(021)61462211
5)登记时间:2008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122号方正大厦9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我单位 /本人 出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者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者持股数: 委托者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潘国华、陈慧玲,作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潘国华、陈慧玲
2008年5月15日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潘国华、陈慧玲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