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10时,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宣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人,代表股份65,700 ,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65,700 ,99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5,700 ,99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5,700 ,99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5,700 ,99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65,700 ,99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5,700 ,99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彭文文律师出席了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