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08年05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748 股票简称 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 临2008-28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以书面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董事马成樑、陆申、卢铿、杨云中、邓念、龚力行、独立董事高培勇、龚晓航、王柏棠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资产抵押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3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计息;同时以该公司拥有的“海源别墅(一期)”项目土地 [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青字(2003)第005562号]及在建工程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担保。董事会授权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办理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