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 年5月5日分别以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 年5月15日在南宁市国海证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2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人。公司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对议案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和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以及境外战略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3,000 万股并且不超过4,00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会同保荐人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发行价格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公司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收购桂江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收购桂源公司部分股权”、“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四个项目,共募集资金82,622.80万元。若本次增发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差额部分将由公司以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因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补偿自筹资金的投入。
表决结果:
(1)募集资金项目1——“收购桂江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公司收购及增资桂江电力的价格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大信审字[2007]第0549号)的净资产19,544.20万元并经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鄂信评报字[2007]第141号)后的净资产22,180.29万元依据,收购股权需3,680万元,增资需要3亿元,合计需要资金3.368亿元,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募集资金项目2——“收购桂源公司部分股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08]第0750号)和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鄂信评报[2008]第032号),以200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13,176.52万元为依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桂源公司56.03%股权的转让价格为7,382.80万元。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温昌伟、廖成德、李志荣、于永军回避表决。
(3)募集资金项目 3——“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需要资金1.5亿元,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项目4——“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公司收购及增资上程电力公司的价格以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鄂信评报字[2007]第14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后的净资产1,999.45万元为依据,收购股权为600万元,第一次增资需要资金5,600万元,第二次增资需要资金2.096亿元,合计需要资金2.656亿元,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温昌伟、廖成德、李志荣、于永军回避表决。
10、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会同保荐人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协议;
3、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4、决定并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为“收购桂江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收购桂源公司部分股权”、“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这四个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一:《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若本次增发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差额部分将由公司以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因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补偿自筹资金的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收购桂源公司部分股权”和“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两个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收购桂江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和“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全体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资产定价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收购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说明”(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收购桂源公司部分股权”和“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两个投资项目的定价合理性说明,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收购桂江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和“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全体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公司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按《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2、公司董事会作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该文件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分别见附件二、附件三,文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享。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职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6万元/年/人(含税)。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提高独立董事的福利待遇,更好的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提高至6万元/人,按月发放。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12名董事自2005年5月任职,至今任期3年已经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根据股东单位的提名和独立董事的考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温昌伟、刘世盛、廖成德、刘华芳、陈其中、于永军、王成义、潘同文、刘澄清等9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成义、潘同文、刘澄清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成德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需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任职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附后。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他们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满,需要重新聘任新的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和考评,拟提名推荐温昌伟先生为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人选,刘世盛、刘华芳、陈其中等3位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人选,陆培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以上建议人选简历附后。该建议人选仅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供给新一届董事会的建议,具体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由第四届董事会决定是否聘任。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新一届经营班子等高管建议人选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新一届经营班子等高管人选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他们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新一届经营班子等高管人选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新一届经营班子等高管人选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十)。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办法将在本次董事会及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公司2002年9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即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积极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董事会拟定于2008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和股东大会有关资料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一:《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附件二:公司董事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三:审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
附件六: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七: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附件八:公司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简历
附件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承诺
附件十:《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十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昌伟先生,5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贺州地区电业公司办公室主任、企管办主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书记,梧州大酒店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和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水利经济先进工作者、广西劳动模范、广西优秀经理等荣誉称号,一直领导决策公司的重组改制、发行、上市和投资、生产经营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很强的驾驭全局的能力。
刘世盛先生,50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合面狮水电厂生产技术科电气专职、检修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成德先生,57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富川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贺州市电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华芳先生,4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曾任贺州地区电业公司供电所副所长、贺州地区电业公司工会主席、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水电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昭平黄姚旅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陈其中先生,43岁,硕士,工程师。曾任贺州地区电业公司电试所所长、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水电厂副厂长、贺州地区电业公司中胜火电厂总工程师室副主任、贺州地区电业公司总工程师室主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合面狮电厂副厂长、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于永军先生,44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助理经济师。曾任梧州市税务局科长、梧州地区外经委副主任、贺州地区外经贸总公司副总经理、贺州地区粮油进出口公司及中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梧州大酒店总经理,现任贺州市电业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成义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7年1月生,安徽巢湖人,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所长,香港翁余阮律师行顾问,深圳市WTO事务中心法律部负责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律助理,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现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执业律师,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出版法学著作3部,在中外法学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20多篇。2007年通过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潘同文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1年8月生,湖北荆州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业务总监、副总经理,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政部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专家,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等职。现任深圳市赋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刘澄清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5年2月生,法学硕士,国际私法学博士,曾任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亚太律师协会会员,英国Linklaters&Paines的香港分所交流律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秘书、经二庭法官、法律研究室副主任、深圳市法官协会理事,深圳市市场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海南省律师协会理事,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集团(深圳)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WTO专门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在全国各地法学杂志上发表过文章60余篇,其中多篇获优秀论文奖。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4月中旬在合肥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
附件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
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和通知等有关要求;
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规定和通知等;
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公司章程》;
五、本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者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任何会议;
六、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本人将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八、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承诺人(签名):温昌伟、刘世盛、廖成德、于永军、刘华芳、陈其中、王成义、潘同文、刘澄清
日 期:2008年5月15日
附件六: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成义先生、潘同文先生、刘澄清先生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08年5月15日于广西南宁市
附件七: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成义、潘同文、刘澄清,作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两届。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王成义、潘同文、刘澄清
2008年5月15日于广西南宁市
附件八:公司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简历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简历
温昌伟先生,简历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世盛先生,简历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华芳先生,简历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其中先生,简历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培军先生,40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政工师、助理经济师,曾任贺州地区电业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平乐桂江电力有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1997年起一直从事桂东电力的重组改制、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管理等工作,2001年6月份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十六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合格资格证书,具备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管理相关知识和经验。
附件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承诺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承诺
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和通知等有关要求;
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规定和通知等;
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五、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经营和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本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七、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本人将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业务培训;
九、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承诺人(签名):温昌伟、刘世盛、刘华芳、陈其中、陆培军
日 期:2008年5月15日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及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5月15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及推荐董事、高管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独立董事的福利待遇,更好的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提高至6万元/人,按月发放。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推荐董事、高管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新一届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他们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董事、高管候选人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董事、高管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签字:
钟晓渝 刘鸿玲 张燃 刘炽先
2008年5月15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8-07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5月15日在南宁市国海证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小秋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5名监事自2005年5月任职,至今任期3年已经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本届监事会根据股东单位的提名,拟推荐文小秋先生、曹晓阳先生、岑晓明先生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候选人需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5人,公司职代会推选李建锋先生、温业雄先生等2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出任的监事(简历附后)。
二、以3票赞成(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公司分别与贺州市电业公司、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将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结合交易方的谈判结果并获国资部门核准的价值作为定价依据。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来确定收购价格,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大大减少与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并完全消除同业竞争,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力经营规模,提高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价格确定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5月15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小秋先生,56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政工师。曾任合面狮水电厂行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党委书记,贺州地区电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贺州市电业公司党委副书记,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曹晓阳先生,48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供电公司技术专责、梧州供电所副所长、所长、八步供电所所长、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供电公司经理兼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
岑晓明先生,39岁,大学文化,会计师。曾任中胜火电厂财务科长、贺州地区电业公司财务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贺州市电业公司财务室主任。
附件二:公司职代会推选的监事简历
公司职代会推选的监事简历
李建锋先生,40岁,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胜火电厂施工技术员、续建工程副指挥长、检修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厂长兼党委副书记、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合面狮水电厂厂长兼合面狮电厂党副委书记。
温业雄先生,41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曾任中胜火电厂技术专责、锅炉车间主任、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郁南县南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水电厂厂长兼昭平电厂党副委书记。
附件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承诺
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和通知等有关要求;
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规定和通知等;
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章程》;
五、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监督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六、本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并促使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七、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本人将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九、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承诺人(签名):文小秋、曹晓阳、岑晓明、李建锋、温业雄
日 期: 200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编号:临2008-0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6日上午10时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8年6月6日 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2008年5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3)本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6、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08年6月3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事项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事项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事项3、发行对象
事项4、发行数量
事项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事项6、发行价格的调整
事项7、限售期
事项8、上市地点
事项9、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10、决议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5)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资产定价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议案》
(8)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有关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非公开发行预案刊登在2008年5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上述第(2)项议案中的事项1至事项10、第(4)项、第(5)项议案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
在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中的事项9、第(4)项、第(5)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第(2)项议案中的事项1至事项10、第(4)项、第(5)项议案需要获得除关联股东外的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30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6月6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3、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738310,沪市挂牌股票简称:桂东投票
(2)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2.00 |
2.01 |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2.01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2 |
2.03 | 发行对象 | 2.03 |
2.04 | 发行数量 | 2.04 |
2.0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5 |
2.06 | 发行价格的调整 | 2.06 |
2.07 | 限售期 | 2.07 |
2.08 | 上市地点 | 2.08 |
2.09 | 募集资金项目1——收购桂江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 | 2.09 |
2.10 | 募集资金项目2——收购桂源公司部分股权 | 2.10 |
2.11 | 募集资金项目3——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 2.11 |
2.12 | 募集资金项目4——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 | 2.12 |
2.13 | 决议有效期限 | 2.13 |
3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3.00 |
4 | 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 4.00 |
4.01 | 收购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对其增资的可行性分析 | 4.01 |
4.02 | 收购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 4.02 |
4.03 | 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的可行性分析 | 4.03 |
4.04 | 收购上程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的可行性分析 | 4.04 |
5 | 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资产定价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5.00 |
5.01 | 对收购桂江电力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 5.01 |
5.02 | 对收购桂源公司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 5.02 |
5.03 | 对收购上程电力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 5.03 |
6 |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7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议案》 | 7.00 |
8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8.00 |
9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 9.00 |
9.01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温昌伟 | 9.01 |
9.02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刘世盛 | 9.02 |
9.03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刘华芳 | 9.03 |
9.04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陈其中 | 9.04 |
9.05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于永军 | 9.05 |
9.06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王成义 | 9.06 |
9.07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潘同文 | 9.07 |
9.08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刘澄清 | 9.08 |
10 | 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0 |
11 |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
11.01 |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文小秋 | 11.01 |
11.02 |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曹晓阳 | 11.02 |
11.03 |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岑晓明 | 11.03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2、议案4、议案5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④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 5297796
联系传真:(0774) 5285255
邮政编码:542800
联系人:陆培军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 |||
2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2.03 | 发行对象 | |||
2.04 | 发行数量 | |||
2.0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2.06 | 发行价格的调整 | |||
2.07 | 限售期 | |||
2.08 | 上市地点 | |||
2.09 | 募集资金项目1——收购桂江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 | |||
2.10 | 募集资金项目2——收购桂源公司部分股权 | |||
2.11 | 募集资金项目3——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 |||
2.12 | 募集资金项目4——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 | |||
2.13 | 决议有效期限 | |||
3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4 | 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 |||
4.01 | 收购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对其增资的可行性分析 | |||
4.02 | 收购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 |||
4.03 | 以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的可行性分析 | |||
4.04 | 收购上程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对该公司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的可行性分析 | |||
5 | 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资产定价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5.01 | 对收购桂江电力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 |||
5.02 | 对收购桂源公司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 |||
5.03 | 对收购上程电力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说明 | |||
6 |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议案》 | |||
8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9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 |||
9.01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温昌伟 | |||
9.02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刘世盛 | |||
9.03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刘华芳 | |||
9.04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陈其中 | |||
9.05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于永军 | |||
9.06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王成义 | |||
9.07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潘同文 | |||
9.08 |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刘澄清 | |||
10 | 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1 |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1.01 |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文小秋 | |||
11.02 |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曹晓阳 | |||
11.03 |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岑晓明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