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5月18日在长沙同升湖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元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查扬、朱开悉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邹大伟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以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元林、刘箭、李向阳、刘炳成、邹大伟、郑贵兰、陈国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邹大伟、郑贵兰、陈国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拟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关于拟订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人员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相关报酬的议案;
提请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拟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8万元,因审计工作在本公司所在地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七)关于投资紫光古汉科技园基础配套设施的议案;
(详见公司投资公告)
(八)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以上(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0日
附件: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紫光古汉集团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于2008 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推荐邹大伟先生、郑贵兰女士、陈国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推荐邹大伟先生、郑贵兰女士、陈国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公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推荐邹大伟先生、郑贵兰女士、陈国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邹大伟 朱开悉 查扬
2008年5月20日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元林先生:1963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下属分公司经理,清华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清华紫光集团副总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清华企业集团总裁助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清华紫光古汉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总裁,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郭元林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箭先生:1963年7月出生;医学学士、MD、DBA;主治医师;曾任中日友好医院神经外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LIFEWELL MEDICAL CENTER AUCKLAND NZ外科医生;北大未名生物制品公司市场部经理,辽宁卫星生物制品研究所副总经理,北京清华紫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公司总经理;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刘箭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向阳先生:196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MBA,曾任衡阳市林业局林科所副所长、所长,衡阳市森林工业管理站站长,衡阳市林业水检站站长,衡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办公室主任,衡阳市改制办业务部副部长;衡阳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兼改制办综合部副部长,现任衡阳市国资委工会主席。李向阳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炳成先生:1962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研究生在读,主管药师;曾任南岳制药厂团委书记、纪委书记、副厂长,厂长;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炳成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大伟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融资总部高级经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7年起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担任君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北京融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高级经理。2003年进入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任高级经理,负责投资银行业务。邹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郑贵兰女士:中国国籍,195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 、MBA,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先后担任北京制药厂注射剂厂厂长,双鹤药业工业园副总经理,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双鹤医药保健品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世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顾问。郑贵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陈国民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12月出生,博士,高级会计师、研究员,先后担任中南大学财务处科长、处长,南华大学财务处处长,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陈国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08-015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5月18日在长沙同升湖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瑞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3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程昌衡、许庆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职工代表委员会选举谢卫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5月18日
附件:
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昌衡先生:1965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衡阳市供销大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供货部经理,衡阳市南方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程昌衡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庆元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轴承厂财务副科长,沈阳清华紫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许庆元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职工监事简历
谢卫华女士,197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政工师,曾任衡阳中药厂劳资科副科长、人事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古汉集团政工部副部长、部长、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委员,衡阳中药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现任紫光古汉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兼中药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08-016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白云路42号
(三)召集人: 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08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七)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08-008)和第四届监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08-012),刊登在2008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九)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第(八)、(九)项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时采取逐项表决,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十)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十一)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十二)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十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相关报酬的议案;
(十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08年6月6日(星期五)至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白云路42号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421001
联系电话:0734-8239335
传真:0734-8239335
联 系 人:颜立军 罗年华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膳宿费、交通费自理。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号码
持股数
二○○八年 月 日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证券代码:000590 编号:2008-017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邹大伟先生、郑贵兰女士、陈国民先生为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5 月 20日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邹大伟 郑贵兰 陈国民,作为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邹大伟 郑贵兰 陈国民
2008 年5 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08-018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标的物为位于衡阳市雁峰区茅叶路1号,面积为120642.8㎡,评估价值为7,636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与银行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该项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药公司系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箭,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限自产产品)口服液、片剂、丸剂、颗粒剂、栓剂、酒剂;生产销售食品、保健品、饮料、饮用水,经营进出口业务等。截止2007年12 月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619万元,总负债15,295万元,净资产为2,3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81%,2007年中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00万元,净利润1,18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事宜,本次担保事项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是为了中药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原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中药公司生产经营和拓展产品市场,目前,中药公司主要产品产销势态向好,中药公司承担了公司重要的经营任务,是公司最重要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主要盈利来源,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完成本年度的经营目标。且其财务和经营状况较好,有很强的盈利能力,有较好偿债能力,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中药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拟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同意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为紫光古汉集团衡阳制药有限公司2,8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外(正在审批中),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含本次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 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08-019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方名称: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
● 建 设 期:12月
● 投资项目名称:紫光古汉科技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衡阳市华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紫光古汉科技园投资建设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科研办公大楼及生活配套设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计划2008年6月启动,2009年竣工。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古汉集团衡阳科技园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该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当地行政部门报建,尽快获得到相关行政许可。
二、投资主体介绍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3月成立,于1996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2.3亿元;住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白云路42号;法人代表:郭元林;主营业务:研制、开发、生产销售(限自产产品)口服液、片剂、丸剂、颗粒剂、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化学药)、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小容量注射液(血液制品)、冻干粉针剂、粉针剂、酒剂;生产销售保健品、食品业务等。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衡阳市华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紫光古汉科技园投资建设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建设期为12个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科技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是为了发挥科技园区的孵化功能,为战略投资者和合作单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建设公司科技园区,同时拟用作公司未来研发中心和办公场所,以及用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办公场所,避免科技园区内办公场地的重复建设,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公司本次投资项目在短期内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但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