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7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783,106,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83,106,12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2、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83,106,12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3、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83,106,12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4、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3,106,12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经审计,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02,899,0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309,76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92,589,295元。依据公司实际情况,2007年度向股东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8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545,958,949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5%,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发展。
5、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3,106,12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同意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6、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常建华先生辞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3,106,12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同意常建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
7、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3,106,12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同意增补梁铁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杜晓堂、张兰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