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关于审议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借款合同已到期,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拟重新向中国进行出口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六千万美元或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利率为伦敦同业市场拆借利率加300点,借款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 2008年6月5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王屋山大酒店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8年6月2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五)出席会议登记: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参会登记,登记时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及出席人身份证,于2008年6月4日下午4:00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传真办理。
(六)参加会议办法:
1、与会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及出席人身份证于2008年6月5日8:00前在会议地点办理与会手续。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联系人:李慧玲
电话: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邮编:45465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