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
保荐人(主承销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与声明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58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共公开发行50,917,874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向原股东优先配售4,803,370股,向网上申购投资者配售28,877,000股,向网下申购投资者配售17,237,504股,发行价格为14.49元/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公开增发的50,917,874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08年5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增发股票上市流通不设锁定期限,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5月23日
3、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4、股票代码:600449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9,513.3874万股
6、本次公开增发的股份:5,091.7874万股
7、发行前股东持股的锁定限制
2006年8月15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公司向原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4.42股,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4,421.6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7,500万股,流通股6,921.60万股,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8月15日。除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材集团”)持有公司限售股份外,本公司其他原非流通股东持有公司的525万股限售股份已经于2007年8月15日解除限售。
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于2006年8月1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承诺:“持有公司的原非流通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因此目前宁夏建材集团持有的6,975万股股份仍处在限售锁定期限内。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后均不设锁定期限,上市当日可全部上市流通。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50,917,874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Ningxia Saima Industry Co.,Ltd.
3、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
4、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5、股票代码:600449
6、法定代表人:李永进
7、董事会秘书:武 雄
8、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
9、邮政编码:750021
10、电话号码:0951-2052215
11、传真号码:0951-2085256
12、互联网址:http://www.saimasy.com.cn
13、电子邮箱:nxsmsy@saimasy.com.cn
14、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主要从事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制造与销售,属于建材行业中的水泥子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有“赛马”牌、“青铜峡”牌、“中宁”牌、“双鹿”牌等32.5级、42.5级、52.5级普通硅酸盐、复合硅酸盐水泥及道路硅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油井水泥等。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08年5月19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08年5月19日,宁夏建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975.00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本的35.7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系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和主要营业地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法定代表人为王广林,注册资本48,335.98万元。宁夏建材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水泥;兼营石灰石、水泥熟料、水泥制品、机械设备修理及配件加工、包装、纸袋销售,技术咨询;汽车货运、装卸,设备租赁等。宁夏建材集团现下辖宁夏骏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铜峡青苑物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宁夏建材集团的股东分别为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持有宁夏建材集团69.60%的股权)和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夏建材集团30.40%的股权)。根据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8)羊查字第12265号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12月31日,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宁夏建材集团总资产67,431.45万元,净资产59,751.36万元,2007年实现净利润3,213.40万元。
2、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材集团持有宁夏建材集团69.60%的股权,是宁夏建材集团的绝对控股股东,因此中材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中材集团组建于1983年,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我国唯一从事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工业设计、工程及建设服务及生产的大型企业集团,经营范围涉及水泥技术装备及工程服务、玻璃纤维、水泥制品、高新材料和非金属矿冶,在水泥技术装备与工程行业处于全球领先,是国务院首批56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之一,连续多年位居中国企业500强。
中材集团现有直属单位及控股公司65家,其中,企业26家、国家级科研设计院13家、地质勘查单位26家,分布在全国各地,在美国、日本、中东和非洲等国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股 数(股) | 持股比 例(%) | 股份性质 | 股份限 售情况 |
1 | 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9,750,000 | 35.74 | 普通A股 | 有限售条件 |
2 | 中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30,000 | 4.58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3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530,545 | 3.86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4 |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698,591 | 3.43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5 | 邹瀚枢 | 6,186,000 | 3.17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6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4,465,675 | 2.29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7 | 中国银行—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572,540 | 1.83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8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46,873 | 1.66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9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135,738 | 1.61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10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884,128 | 1.48 | 普通A股 | 无限售条件 |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类型 | 发行前 | 增加的股份数量(股) | 发行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 | 69,750,000 | 48.36% | 0 | 69,750,000 | 35.74% |
无限售条件 | 74,466,000 | 51.64% | 50,917,874 | 125,383,874 | 64.26% |
合计 | 144,216,000 | 100% | 50,917,874 | 195,133,874 | 100% |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共计发行50,917,874股人民币普通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4.49元/股。
三、发行方式
原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会计师验资情况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737,799,994.26元,2008年5月12日,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网上申购资金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大华业字(2008)第598号验资报告;2008年5月14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申购资金补缴款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2008年羊验字第14105号验资报告。2008年5月16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2008年羊验字第14226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增发发行费用合计23,264,517.72元(含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推介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46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714,535,476.54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按照2008年1季度财务报告数据和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净资产为7.22元。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和2008年1季度财务报告数据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2008年1季度每股收益为-0.05元。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2008年5月6日刊登招股说明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玮
住 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71号山大华特广场B510
电 话: 0531-81283755
传 真: 0531-81283755
保荐代表人: 黄俊、逄伟
项目主办人: 钱伟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意见如下:
齐鲁证券认为,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齐鲁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