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1日上午9时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所持股份为91,042,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2、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3、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4、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5、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6、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7、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8、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9、审议通过继续执行公司与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协议》的议案;
因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本议案的表决中,该股东应予回避。
赞成865,286票,占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表决股份数的0% ;弃权 0 票,占表决股份数的0% 。
10、审议通过继续执行公司与江阴申达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原江阴申达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江阴申达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在本议案的表决中,该股东应予回避。
赞成865,286票,占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表决股份数的0% ;弃权 0 票,占表决股份数的0% 。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议案;
同意姚自力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金玉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的积极性,从本年度起,将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固定津贴5万元/年。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13、审议通过关于靖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继续将其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用于江阴申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怀德路支行为代理行的银团之参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拥有的84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14、审议通过关于将本公司所持东海证券有限公司4.95%股权(5000万股),用于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代理行的银团之参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怀德路支行拥有的3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赞成90,9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91,042,096票,占出席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秦桂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